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资质:公路工程-甲级,交检公甲第066-2025号
评审得分:92.37
投标报价(万元):265.792800
质量: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工期(天):1460
安全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零死亡”
项目负责人:王天虎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证书编号:201****06101
企业业绩:1.**省**(合兴)至**高速公路PPP 项目中心试验室 DYZS-3 标; 2.**省**至新蒲高速公路PPP项目中心试验室 TXSYS-2 标段; 3.**省**经**至**高速公路PPP ****中心试验 室JRTSYS-2 标段; 4.**经**至**(黔川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 01 标段施工 中心试验室 GJSYS-01 标段; 5.**省**至**高速公路PPP项目中心试验室第 SYS-2 合同段; 6.纳****中心试验室第ZS3 合同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1.**省息****中心试验室第XQSYS2****中心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2.**省**至新蒲高速公路PPP项目中心试验室TXSYS-2标段试验室主任。
第二中标候选人:**省****检测中心****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公路工程-甲级,交检公甲第064-2024号
评审得分:90.60
投标报价(万元):261.411000
质量: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工期(天):1460
安全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零死亡”
项目负责人:刘天慧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证书编号:201****13701
企业业绩:1.**至**公路(****政府与社会资本**(PPP****中心试验室; 2.**省**至**城市快速****中心试验室标段; 3.G210**阳安至影山公路改扩建工程(**段)施工监理、中心实验室DS-SYS标段; 4.**省**(合兴)至**高速公路PPP项目中心试验室DYZS-1标; 5.**经**至**(黔川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04****中心试验室合同(GJSYS-04); 6.**省****工程中心试验室合同文件(SYS-1合同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1.**省**至务川高速公路(钱家互通)交工验收及桥梁荷载试验检测担任项目负责人; 2.**省**至**城市快速路( 黔南段 ****中心****中心试验室主任。
第三中标候选人:**路达公路试验****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公路工程乙级,交检公乙贵第003-2025号
评审得分:90.03
投标报价(万元):265.000000
质量: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工期(天):1460
安全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零死亡”
项目负责人:张荣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证书编号:(公路)检师****904C
企业业绩:1.G354坝草至******工程中心试验室; 2.G354**银坑水至肖家坳公路(K6+040~K34+308 ****工程中心试验室; 3.G210**沙坪至****工程中心试验室(一期); 4.G210线******工程中心试验室; 5.S315线**县纳翁****工程中心试验室; 6.G210**沙坪至****工程中心试验室(二期); 7.G321**云雾至**猪帘洞公路改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
项目负责人业绩:1.****开发区纵****中心****中心试验室主任; 2.S304线**至印****工程中心****中心试验室主任; 3.G352印江县城至****工程中心试验室担任项目负责人。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未成功递交标书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未成功递交标书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未成功递交标书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2025 年 10 月 27 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省交通建设****支队 )(电话:0851-****0237) 投诉。
招标人:**** (联系电话: 0851-****238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851-****3273)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