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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22日 |
| 标 题:关于****综合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浦发改社会〔2025〕6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2日 |
****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综合楼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卫生院医疗环境,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同意建设****综合楼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社区**村旁。
三、项目业主:****。
四、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2489平方米,其中**一栋9层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1944平方米,配套建设门卫室20平方米,发电机房51平方米,一体化消防水池15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56平方米,地下污水池133平方米,垃圾处理站84平方米,**间51平方米,以及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
五、请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办理节能审查。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295.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42.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06.07万元,预备费347.42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业主多渠道。
七、本项目批复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只能延期一次且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