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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26MB1C68294F | 建设单位法人:次旺南加 |
| 次旺南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 **自治区**市**县曲下镇南汇路 |
| **县曲玛乡娃隆村防洪堤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市**县曲玛乡娃隆村 |
| 经度:87.68367,87.69182 纬度: 29.26996,29.26198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04 |
| 日行审服环评〔2024〕9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19.17 |
| 18 | 运营单位名称:****科学技术局 |
| ****2326MB1C68294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鑫沅****公司 |
| ****0200MADG3DKP9H | 验收监测单位:/ |
| / | 竣工时间:2024-10-2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219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毛石混凝土防洪堤1204m,共计5段(其中1#段143m、2#段330m、3#段68m、4#段211m、5#段452m),C25 钢筋混凝土过水涵洞3 座。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已**毛石混凝土防洪堤1204m,共计5段(其中1#段143m、2#段330m、3#段68m、4#段211m、5#段452m),C25 钢筋混凝土过水涵洞3 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已严格划定施工红线,所有施工活动均控制在施工作业区域内,设置施工场地管理区,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及施工作业带扰动范围;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及永久占地适宜区域及时采取恢复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区域土壤和植被的不利影响。 施工占压范围内存在表层土壤的区域,施工前已预先对适宜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就近堆存于施工区域内指定空地及施工作业带空地(未单独额外占地),堆存期间用篷布遮盖、定时洒水养护,四周设置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已先对施工场地占地范围平整、对临时占地回填平整,再将全部剥离表土覆盖至项目占地区域,完成迹地恢复。 堤防基础开挖采取放坡开挖方式,未随意扩大土石方开挖范围,减少施工开挖面;基础开挖施工分段进行,做到边开挖边建设,未对堤防全线整体开挖导致长期裸露,有效避免了雨水冲刷及风力侵蚀引发的水土流失。 已在施工作业带、临时堆场等区域设置临时截/排水沟、沉砂池、表面临时覆盖设施及临时拦挡设施,减少降雨侵蚀力。 各类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对裸土采用沙袋或草席覆盖坡面进行暂时防护,预防地面径流直接冲刷开挖面造成水土流失 施工单位已提前与气象部门联系,掌握降雨时间和特点,暴雨大风天气均禁止大规模开挖作业,避免水土流失。 施工工期已安排在河道枯水期完成,因朗过玛沟为季节性冲沟且冬季无水,未设置围堰导流,不涉及水生生态影响;施工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均合理处置,未排放至河道,基坑废水经水泵抽至沉砂池除砂后排至朗过玛沟。 已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严禁施工期间捕猎、追赶野生动物及故意破坏其生活环境,禁止向河道内抛投生活垃圾。 主体工程完工后,对2700m2 永久占地的堤后回填土区域,已采取松土、回覆剥离表土、撒播当地草籽等迹地恢复措施。 对 4244m2 施工场地、施工作业带等临时占地区域,施工前已剥离表土并运至场地旁苫盖保存;施工完毕后,已及时采取松土、回覆表土、撒播当地草籽等措施,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及区域生态环境。 施工场地已修建 1 座简易隔油沉淀池,车辆设备清洗水排入其中沉淀处理,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地面洒水降尘。 堤防基础开挖产生的基坑废水,因水质成分单一,已通过沉砂池除砂后由水泵排入下游河道。 施工人员生活用水取自当地居民生活用水处,生活污水经施工期配套修建的 5m3 旱厕收集后,全部用于项目附近草地施肥,未直接外排。 已做好施工扬尘防护及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工地未出现裸露野蛮施工情况。 施工中挖、装、卸、填、压等环节均采用湿法作业;施工作业带靠近敏感点处已架设临时硬质围挡,施工场地四周均设置临时围挡,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的不利影响。 大风天气已禁止进行填筑料及土石方挖填、渣土装卸等作业,开挖出的土石方已加强围挡,表面用塑料薄膜覆盖。 施工结束后,已对场区内裸露地面进行迹地恢复,减少扬尘产生并预防水土流失。 施工现场已配齐保洁人员,定期对施工运输路面及场地洒水,及时清除路面渣土,清理时做到先洒水后清扫。 施工场地内施工车辆已实施限速行驶,运输车辆出场时均封闭;入场粉粒料使用封闭车辆装运,物料装卸时降低高度;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严禁运渣车辆冒顶装载、超载;已设置简易冲洗设施,运输车辆进入硬化路面前均清洗车体和轮胎,不带泥出门。 施工中已选用排气污染物达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定期检修维护以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避免车辆机械带病作业产生废气污染。 接触粉尘的施工人员均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工具,防止粉尘危害健康。 已规划施工车辆运行路线,尽量避开生活区和人流密集交通要道,减少交通堵塞及汽车尾气排放。 施工期靠近周边敏感点的区域已设置两米高硬质围挡,增加施工区域及运输道路洒水频次,确保施工区域不产生明显扬尘。 已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方式,加强对作业机械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以降低声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未进行施工。 已设置禁鸣标志,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挖方全部用于施工回填,土石方平衡利用后产生的 252.84m3 多余挖方已回填于防洪堤后。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约 10kg/d)未随意丢弃,施工区内已设置垃圾桶收集,全部送至区域城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清运处理。 施工期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中,废钢筋已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如少量洒落水泥块等)已全部清运至**县住建部门指定的弃渣场集中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已严格划定施工红线,所有施工活动均控制在施工作业区域内,设置施工场地管理区,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及施工作业带扰动范围;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及永久占地适宜区域及时采取恢复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区域土壤和植被的不利影响。 施工占压范围内存在表层土壤的区域,施工前已预先对适宜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就近堆存于施工区域内指定空地及施工作业带空地(未单独额外占地),堆存期间用篷布遮盖、定时洒水养护,四周设置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已先对施工场地占地范围平整、对临时占地回填平整,再将全部剥离表土覆盖至项目占地区域,完成迹地恢复。 堤防基础开挖采取放坡开挖方式,未随意扩大土石方开挖范围,减少施工开挖面;基础开挖施工分段进行,做到边开挖边建设,未对堤防全线整体开挖导致长期裸露,有效避免了雨水冲刷及风力侵蚀引发的水土流失。 已在施工作业带、临时堆场等区域设置临时截/排水沟、沉砂池、表面临时覆盖设施及临时拦挡设施,减少降雨侵蚀力。 各类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对裸土采用沙袋或草席覆盖坡面进行暂时防护,预防地面径流直接冲刷开挖面造成水土流失 施工单位已提前与气象部门联系,掌握降雨时间和特点,暴雨大风天气均禁止大规模开挖作业,避免水土流失。 施工工期已安排在河道枯水期完成,因朗过玛沟为季节性冲沟且冬季无水,未设置围堰导流,不涉及水生生态影响;施工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均合理处置,未排放至河道,基坑废水经水泵抽至沉砂池除砂后排至朗过玛沟。 已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严禁施工期间捕猎、追赶野生动物及故意破坏其生活环境,禁止向河道内抛投生活垃圾。 主体工程完工后,对2700m2 永久占地的堤后回填土区域,已采取松土、回覆剥离表土、撒播当地草籽等迹地恢复措施。 对 4244m2 施工场地、施工作业带等临时占地区域,施工前已剥离表土并运至场地旁苫盖保存;施工完毕后,已及时采取松土、回覆表土、撒播当地草籽等措施,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及区域生态环境。 施工场地已修建 1 座简易隔油沉淀池,车辆设备清洗水排入其中沉淀处理,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地面洒水降尘。 堤防基础开挖产生的基坑废水,因水质成分单一,已通过沉砂池除砂后由水泵排入下游河道。 施工人员生活用水取自当地居民生活用水处,生活污水经施工期配套修建的 5m3 旱厕收集后,全部用于项目附近草地施肥,未直接外排。 已做好施工扬尘防护及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工地未出现裸露野蛮施工情况。 施工中挖、装、卸、填、压等环节均采用湿法作业;施工作业带靠近敏感点处已架设临时硬质围挡,施工场地四周均设置临时围挡,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的不利影响。 大风天气已禁止进行填筑料及土石方挖填、渣土装卸等作业,开挖出的土石方已加强围挡,表面用塑料薄膜覆盖。 施工结束后,已对场区内裸露地面进行迹地恢复,减少扬尘产生并预防水土流失。 施工现场已配齐保洁人员,定期对施工运输路面及场地洒水,及时清除路面渣土,清理时做到先洒水后清扫。 施工场地内施工车辆已实施限速行驶,运输车辆出场时均封闭;入场粉粒料使用封闭车辆装运,物料装卸时降低高度;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严禁运渣车辆冒顶装载、超载;已设置简易冲洗设施,运输车辆进入硬化路面前均清洗车体和轮胎,不带泥出门。 施工中已选用排气污染物达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定期检修维护以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避免车辆机械带病作业产生废气污染。 接触粉尘的施工人员均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工具,防止粉尘危害健康。 已规划施工车辆运行路线,尽量避开生活区和人流密集交通要道,减少交通堵塞及汽车尾气排放。 施工期靠近周边敏感点的区域已设置两米高硬质围挡,增加施工区域及运输道路洒水频次,确保施工区域不产生明显扬尘。 已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方式,加强对作业机械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以降低声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未进行施工。 已设置禁鸣标志,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挖方全部用于施工回填,土石方平衡利用后产生的 252.84m3 多余挖方已回填于防洪堤后。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约 10kg/d)未随意丢弃,施工区内已设置垃圾桶收集,全部送至区域城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清运处理。 施工期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中,废钢筋已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如少量洒落水泥块等)已全部清运至**县住建部门指定的弃渣场集中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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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沉淀池 | 无 | 已建设,现已拆除 | 未开展 |
| 1 |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挖方全部用于施工回填,土石方平衡利用后产生的 252.84m3 多余挖方已回填于防洪堤后。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约 10kg/d)未随意丢弃,施工区内已设置垃圾桶收集,全部送至区域城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清运处理。 施工期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中,废钢筋已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如少量洒落水泥块等)已全部清运至**县住建部门指定的弃渣场集中处理。 |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挖方全部用于施工回填,土石方平衡利用后产生的 252.84m3 多余挖方已回填于防洪堤后。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约 10kg/d)未随意丢弃,施工区内已设置垃圾桶收集,全部送至区域城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清运处理。 施工期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中,废钢筋已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如少量洒落水泥块等)已全部清运至**县住建部门指定的弃渣场集中处理。 |
| 1 | 已严格划定施工红线,所有施工活动均控制在施工作业区域内,设置施工场地管理区,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及施工作业带扰动范围;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及永久占地适宜区域及时采取恢复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区域土壤和植被的不利影响。 施工占压范围内存在表层土壤的区域,施工前已预先对适宜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就近堆存于施工区域内指定空地及施工作业带空地(未单独额外占地),堆存期间用篷布遮盖、定时洒水养护,四周设置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已先对施工场地占地范围平整、对临时占地回填平整,再将全部剥离表土覆盖至项目占地区域,完成迹地恢复。 堤防基础开挖采取放坡开挖方式,未随意扩大土石方开挖范围,减少施工开挖面;基础开挖施工分段进行,做到边开挖边建设,未对堤防全线整体开挖导致长期裸露,有效避免了雨水冲刷及风力侵蚀引发的水土流失。 已在施工作业带、临时堆场等区域设置临时截/排水沟、沉砂池、表面临时覆盖设施及临时拦挡设施,减少降雨侵蚀力。 各类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对裸土采用沙袋或草席覆盖坡面进行暂时防护,预防地面径流直接冲刷开挖面造成水土流失 施工单位已提前与气象部门联系,掌握降雨时间和特点,暴雨大风天气均禁止大规模开挖作业,避免水土流失。 施工工期已安排在河道枯水期完成,因朗过玛沟为季节性冲沟且冬季无水,未设置围堰导流,不涉及水生生态影响;施工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均合理处置,未排放至河道,基坑废水经水泵抽至沉砂池除砂后排至朗过玛沟。 已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严禁施工期间捕猎、追赶野生动物及故意破坏其生活环境,禁止向河道内抛投生活垃圾。 主体工程完工后,对2700m2 永久占地的堤后回填土区域,已采取松土、回覆剥离表土、撒播当地草籽等迹地恢复措施。 对 4244m2 施工场地、施工作业带等临时占地区域,施工前已剥离表土并运至场地旁苫盖保存;施工完毕后,已及时采取松土、回覆表土、撒播当地草籽等措施,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及区域生态环境。 | 已严格划定施工红线,所有施工活动均控制在施工作业区域内,设置施工场地管理区,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及施工作业带扰动范围;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及永久占地适宜区域及时采取恢复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区域土壤和植被的不利影响。 施工占压范围内存在表层土壤的区域,施工前已预先对适宜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就近堆存于施工区域内指定空地及施工作业带空地(未单独额外占地),堆存期间用篷布遮盖、定时洒水养护,四周设置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已先对施工场地占地范围平整、对临时占地回填平整,再将全部剥离表土覆盖至项目占地区域,完成迹地恢复。 堤防基础开挖采取放坡开挖方式,未随意扩大土石方开挖范围,减少施工开挖面;基础开挖施工分段进行,做到边开挖边建设,未对堤防全线整体开挖导致长期裸露,有效避免了雨水冲刷及风力侵蚀引发的水土流失。 已在施工作业带、临时堆场等区域设置临时截/排水沟、沉砂池、表面临时覆盖设施及临时拦挡设施,减少降雨侵蚀力。 各类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对裸土采用沙袋或草席覆盖坡面进行暂时防护,预防地面径流直接冲刷开挖面造成水土流失 施工单位已提前与气象部门联系,掌握降雨时间和特点,暴雨大风天气均禁止大规模开挖作业,避免水土流失。 施工工期已安排在河道枯水期完成,因朗过玛沟为季节性冲沟且冬季无水,未设置围堰导流,不涉及水生生态影响;施工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均合理处置,未排放至河道,基坑废水经水泵抽至沉砂池除砂后排至朗过玛沟。 已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严禁施工期间捕猎、追赶野生动物及故意破坏其生活环境,禁止向河道内抛投生活垃圾。 主体工程完工后,对2700m2 永久占地的堤后回填土区域,已采取松土、回覆剥离表土、撒播当地草籽等迹地恢复措施。 对 4244m2 施工场地、施工作业带等临时占地区域,施工前已剥离表土并运至场地旁苫盖保存;施工完毕后,已及时采取松土、回覆表土、撒播当地草籽等措施,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及区域生态环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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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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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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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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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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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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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