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代理购电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代理购电服务采购项目”,“二、交易内容”,1.本项目以“固定价格+联动价格+浮动费用”模式参与交易,固定价格结算电量与市场联动价格结算电量按照采购人实际用电量90%:10%进行分配,浮动费用为全电量收取。即:电能量结算价格=合同约定固定价格*90%月度用电量+合同约定市场联动价格*10%月度用电量。合同约定的价格非用户最终到户电价,仅为电能量固定价格:90%的固定电量价格,其他未尽事宜按《****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电力〔2024〕50号]执行;剩余10%电量价格采取月度中长期交易综合价,为不确定值,****中心次月中下旬对外公布上月市场联动价格。医院须按时缴纳的电费除电能量电费外,还包括输配电费、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其他分摊费用、市场化需求响应费用、尖峰加价等相关费用,即医院每月最终结算电费=(合同约定电能量结算价格+输配电费+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其他分摊费用+市场化需求响应费用+尖峰加价等)*当月实际用电量。
现更正为:
1.本项目以“固定价格+联动价格+浮动费用”模式参与交易,固定价格结算电量与市场联动价格结算电量按照采购人实际用电量90%:10%进行分配,浮动费用为全电量收取。即:电能量结算价格=合同约定固定价格*90%月度用电量+合同约定市场联动价格*10%月度用电量。合同约定的价格非用户最终到户电价,仅为电能量固定价格:90%的固定电量价格,其他未尽事宜按《****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电力〔2024〕50号]执行;剩余10%电****交易中心每月发布的日前市场月度综合价参与交易。医院须按时缴纳的电费除电能量电费外,还包括输配电费、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其他分摊费用、市场化需求响应费用、尖峰加价等相关费用,即医院每月最终结算电费=(合同约定电能量结算价格+输配电费+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其他分摊费用+市场化需求响应费用+尖峰加价等)*当月实际用电量。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合同文本”,“一、项目内容”,1.2 市场联动模式选择月度中长期交易综合价,按实际用电量占比为10%。即:电能量结算价格=合同约定固定价格*90%月度用电量+合同约定市场联动价格*10%月度用电量。1.3合同约定的价格非用户最终到户电价,仅为电能量固定价格:90%的固定电量价格,其他未尽事宜按《****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电力〔2024〕50号]执行;剩余10%电量价格采取月度中长期交易综合价,为不确定值,****中心次月中下旬对外公布上月市场联动价格。医院须按时缴纳的电费除电能量电费外,还包括输配电费、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其他分摊费用、市场化需求响应费用、尖峰加价等相关费用,即医院每月最终结算电费=(合同约定电能量结算价格+输配电费+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其他分摊费用+市场化需求响应费用+尖峰加价等)*当月实际用电量。,
现更正为:
1.2 市场联动****交易中心每月发布的日前市场月度综合价参与交易,按实际用电量占比为10%。即:电能量结算价格=合同约定固定价格*90%月度用电量+合同约定市场联动价格*10%月度用电量。1.3合同约定的价格非用户最终到户电价,仅为电能量固定价格:90%的固定电量价格,其他未尽事宜按《****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电力〔2024〕50号]执行;剩余10%电****交易中心每月发布的日前市场月度综合价参与交易。医院须按时缴纳的电费除电能量电费外,还包括输配电费、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其他分摊费用、市场化需求响应费用、尖峰加价等相关费用,即医院每月最终结算电费=(合同约定电能量结算价格+输配电费+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其他分摊费用+市场化需求响应费用+尖峰加价等)*当月实际用电量。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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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三乡镇**路10号
联系方式:0760-****991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石岐区**路3号2栋
联系方式:134****6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冠中、何敏珊、苗国安、李娇、罗俊
电话:134****6924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