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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司代理的****服装生产(五星、鸿星)边角料回收及垃圾处理项目(二次)(项目编号:****),现作如下澄清变更: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第1条变更为:“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招标公告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第3条变更为:“****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只须查询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31日09:30(**时间)。标书代写
此澄清视同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竞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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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