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发文日期:2025-10-20 09:22:56 | |
| **县 | 生成日期:2025-10-20 09:22:56 | |
| ****分局 | ||
| 废止时间: | ||
| 《****S22天天高速**至**段(月山至**)路基路面工程YQB2标段沥青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关键词: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分局拟批准《****S22天天高速**至**段(月山至**)路基路面工程YQB2标段沥青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电话 | 0556-****596 | 传真 | 0556-****575 |
| 地址 | **县数据****管理局 | 邮编 | 246121 |
| 项目名称 | S22天天高速**至**段(月山至**)路基路面工程YQB2标段沥青拌合站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社区 | ||
| 建设单位 | **** | ||
| 编制主持人 | 田*娟201********500********340069(******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24844平方米,建筑面积8580平方米,主要**1栋原料仓库、1间搅拌楼、临时办公间、地磅间、门卫室等,设置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系S22天天高速**至**段(月山至**)临时配套沥青混凝土拌合站,专为S22天天高速**至**段(月山至**)建设提供沥青混凝土,不外售。项目服务期限1.5年。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沥青混凝土30万吨,服务期内合计生产沥青混凝土45万吨。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骨料原料卸料粉尘、导热油炉燃油废气、沥青储罐烟气、初级配上料粉尘、烘干筛分及搅拌废气、成品沥青混凝土卸料沥青烟气、筒仓入料粉尘。防治对策和措施:①骨料原料卸料粉尘:骨料卸料工序在封闭仓库内进行。封闭式仓库设有喷雾抑尘装置。卸料过程通过喷雾洒水方式进行降尘,经过喷雾洒水后,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卸料粉尘排放满足**省地方标准《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建设规范》(DB34/T3679-2020)表4中大气污染物及其限值要求。②导热油炉燃油废气:低氮燃烧后直接通过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燃油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油锅炉规定标准。③沥青储罐烟气:储罐顶部设置排气孔,排气孔设置止回阀,并与管道相接,收集沥青储罐烟气,然后通过1套“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沥青储罐烟气中沥青烟气和苯并[a]芘排放《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建设规范》(DB34/T3679-2020)表4中大气污染物及其限值要求。④初级配上料粉尘:采用引风集气装置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初级配上料粉尘排放满足《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建设规范》(DB34/T3679-2020)表4中大气污染物及其限值要求。⑤烘干筛分及搅拌楼泄压废气:采用管道收集,经“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SCR脱硝+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项目烘干筛分及搅拌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沥青烟气和苯并[a]芘排放满足《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建设规范》(DB34/T3679-2020)表4中大气污染物及其限值要求。脱硝逃逸的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标准。⑥成品沥青混凝土卸料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一套“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成品卸料废气中沥青烟气和苯并[a]芘排放满足《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建设规范》(DB34/T3679-2020)表4中大气污染物及其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及厂区无组织排放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塑料制品工业(热熔工艺)”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和表4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⑦筒仓入料粉尘:管道集风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仓顶无组织排放;筒仓入料粉尘排放满足《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建设规范》(DB34/T3679-2020)表4中大气污染物及其限值要求。 | ||
| 二、废水:项目废水为初期雨水、地面及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地面及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场地及车辆冲洗或绿化,不外排;沉淀池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 |||
|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振动筛、搅拌缸、输送泵、提升机、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过程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90dB(A)。防治对策和措施:合理布局各类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减震安装,风机设置软管连接等降噪措施,再经厂房屏蔽和距离衰减,四侧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 |||
| 四、固废: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废旧布袋、废石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污泥、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焦油、危废废旧布袋、废活性炭、废脱硝催化剂、废含油抹布手套等。防治对策和措施: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废旧布袋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石料收集后定期由供应商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用于道路水稳层垫料使用;沉淀污泥定期清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润滑油(HW08,900-214-08)、废导热油(HW08,900-249-08)、废焦油(HW11,309-001-11)、危废废旧布袋(HW49,900-041-49)、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催化剂(HW50、772-007-50)、废含油抹布手套(HW49、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