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2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

审批
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2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
日期:2025/10/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506****环境局行****管理科)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9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白象街150号

传 真:0692-****506

邮 编:678400

项目名称

德宏助农生态产品加工产业园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德宏州**遮放镇户拉村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德宏****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项目代码:****)位于**遮放镇户拉村,属扩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239m2保持不变,在原基础上扩大生猪屠宰规模,从原有年屠宰生猪10000头扩大至99000头,其余年屠宰牛(9000头)、羊(20000只)、家禽(300万羽)规模保持不变。原项目已完成环评及验收手续。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加工厂房(扩建区域为厂内空地),更新屠宰加工设备,建设相应的环保配套设施等,其他均依托原有部分。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140.1万元,占总投资的23.35%。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废弃土石、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恶臭气体(待宰间、屠宰过程、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生产废水(冲洗废水、屠宰废水、消毒废水等)、生活废水;设备及运输车辆噪声;一般固废(不合格畜禽及肉品、牲畜粪便和胃内容物、废蹄壳、角、碎骨、动物毛发、污泥等)、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废弃物集中装袋堆置于工地区域,采用防尘布或防护网覆盖。加强施工人员及车辆管理,施工区域安排专人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施工扬尘产生。施工扬尘将会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工具清洗废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等。施工场地设置1座施工废水沉淀池(容积不低于1.0m3),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降尘等。雨季施工应对开挖的土石方进行遮盖,减少水土流失。施工人员废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站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午间(12:00~14:00)禁止设备安装及车辆运输。车辆经过施工场地或周围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及宣传,做到文明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做到挖填平衡。施工产生的少量包装材料、废塑料、废钢筋等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禁止随意丢弃。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或焚烧。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待宰间、屠宰加工车间设置为半密闭厂房。通过加强绿化通风、干清粪日产日清、及时冲洗地面、喷洒生物除臭剂、屠宰产生的胃内容物等采用密封塑料桶收集、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池体加盖密闭、及时清运脱水后的污泥等措施,等措施,有效控制项目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运营期厂界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采取雨污分流措施。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综合楼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包括待宰区清洗废水、屠宰废水、牲畜尿液、消毒废水等)****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隔油沉淀池+调节池+气浮系统+水解酸化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絮凝沉淀池+**池+消毒排放渠,处理能力250m3/d)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一级标准(其中TN、TP达到《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表1中直接排放标准)后外排汇入**河。根据对**河的预测分析,项目产生废水做到达标排放后,对**河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边的水环境功能。

3.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度。急宰间、危险废物贮存库、无害化暂存间等为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站、生猪屠宰厂房等为一般防渗区,其他为简单防渗区。定期对项目附近的水体进行水质监测,若发现监测异常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汇报,并及时查清污染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选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与保养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厂界东、南、北侧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厂界西侧环境噪声执行4类标准要求。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及处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执行,禁止露天堆存原料及产品。不合格畜禽及肉品、废蹄壳、角、碎骨等委托****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牲畜胃内容物、家禽粪便均委托德宏****公司清运处置。动物毛发、家禽羽毛、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收集后委托**荣洁****公司清运处置。含油抹布、手套等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规范建设1间危废暂存库,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的相关要求。综上,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包括废机油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废机油渗漏,污水处理站废水不达标外排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须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开展应急措施。项目正式生产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项目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可防控。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