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经开区沈巷区域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经开区沈巷区域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 |
| 标段编号 | WH071SZ25EP0650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华山路39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赵工 152****580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开发区琴溪路与创业****基地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韩钧 183****3800、182****1005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 |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成员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悉地(**)****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
| 投标费率(%) | 63.28 | |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姓名:付乃军 | |
| 证书编号:赣136********16523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操亮 | |
| 证书编号:CS201****0765 | ||
| 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工期 | 42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期限30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市城市排水防涝二期工程EPC项目,合同金额****31419.35元,竣工时间2025年03月14日 | |
| 加分业绩:**市城市排水防涝二期工程EPC项目,合同金额****31419.35元,竣工时间2025年03月14日 | ||
| 加分业绩:**高新区**大道北延等七条路道路新(改)建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合同金额:****16300.00元,竣工时间2021年06月24日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经理业绩 | **高新区**大道北延等七条路道路新(改)建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合同金额:****16300.00元,竣工时间2021年06月24日 | |
| 规定公示的设计负责人业绩 | ****花园片区存量市政污水管网修复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投资额****0000.00元,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04月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市**路(**大道-裕溪路)工程,荣获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时间2023年12月 |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中地岩土建筑工程勘察****公司;联合体成员二:****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联合体成员一: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联合体成员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
| 投标费率(%) | 63.26 | |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姓名:吕晓峰 | |
| 证书编号:浙133********39083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王德生 | |
| 证书编号:CS201****0540 | ||
| 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工期 | 42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期限30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县城乡污水管网提升连通工程—农村污水零直排输送工程,合同金额:4531.86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7月25日 | |
| 加分业绩:**县城乡污水管网提升连通工程—农村污水零直排输送工程, 合同金额:4531.86万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7月25日 | ||
| 加分业绩:2021年度**区富春街道污水零直排工程总承包项目(区块三), 合同金额11339.9189万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4年3月15日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经理业绩 | 2021年度**区富春街道污水零直排工程总承包项目(区块三) 合同金额:11339.9189万元 竣工验收时间: 2024年3月15日 | |
| 规定公示的设计负责人业绩 | 高埗镇2022年农村雨污分流工程(**片区)勘察设计,合同投资额:7042.17万元,合同时间2022年6月10日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乔司至**连接线工程二标段 获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获奖时间2023年12月9日 |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市****总院****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联合体成员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联合体成员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 投标费率(%) | 63.06 | |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姓名:李伟 | |
| 证书编号:津112********11691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谢勇 | |
| 证书编号:CS201****0519 | ||
| 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工期 | 42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期限30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1标段施工,合同金额为15289.0668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08月04日 | |
| 加分业绩: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1标段施工,合同金额为15289.0668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08月04日 | ||
| 加分业绩:虎门镇东江下游片区和白沙片区排水地块内污水收集完善工程(三标段)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8364.8975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06月20日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经理业绩 | 虎门镇东江下游片区和白沙片区排水地块内污水收集完善工程(三标段)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8364.8975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06月20日 | |
| 规定公示的设计负责人业绩 | **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岐江河流域-横栏镇、古镇镇,岐江河流域-小榄镇、东升镇,民三联园流域,文明围流域,麻子通流域、大芒刀围流域、竹排围流域)EPC+0(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第一标段,投资额为472760.66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8月27日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2023年11月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集团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与****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共同承担本项目合同范围内施工任务。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规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公示项 | 1、样本值单位: ****工程局有限公司、****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市市政****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安****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2、基准价:63.63% 3、其他:定标备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