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台报废车招选回收机构(****)
报名开始时间:2025-10-24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10-30 17:00:00 标书代写
资产概况
特别告知
交易条件
联系方式
融资支持
竞买记录
| 项目名称 |
一台报废车招选回收机构(****)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10-24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0-30 17:00: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 资产概况 |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标的 概况 |
| 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评估价/价格(元) |
| 1 |
一台报废车辆**回收机构(****) |
|
1 |
台 |
3200.00 |
| 合计 |
3200.00 |
|
| 存放地 |
**市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32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9月10日 |
| 评估机构 |
**市众信二手车****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32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186****4709 |
| 转让方承诺 |
本委托方****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2025年第二十二次党组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特别 告知 |
受让方必须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本次报废车辆进行报废回收,并提供相关证明。 1、受让方不得委托其他报废回收机构办理车辆报废注销及回收等手续。 2、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相关资料、上传公告的图片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资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公司(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委托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委托方催告仍未履行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委托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5、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6、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前,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1000元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资产交接完毕并按委托方要求履行车辆报废注销手续无误后由委托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按公告约定时限出具车辆报废注销手续则委托方有权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 7、意向方报****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具有报废车辆回收资质的合法存续的****公司****公司只可唯一申请)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完毕后,接到转让方通知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交易中心****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委托方进行车辆交接及办理后续报废注销回收等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中心****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被确认参选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与清单不符等为由而拒绝履行成交后的义务,报名时须上传营业执照及报废车回收资质。 2、车辆交接前的车辆违章扣分罚款均由受让方负责承担。车辆交接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车辆报废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选机构承担。 3、在网络报价结束后,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3个工作日内须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报废车辆回收资质、营业执照、受让申请书等纸质资料****交易中心****公司,并在递交《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车辆回收价款、招选服务费(回收价款的5%)。 4、中心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以及收到转让方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和《车辆交接通知书》. 5、受让方须在车辆交接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完毕车辆报废及注销手续,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供车辆报废回收注销等证明手续。如转让方车辆不具备注销条件的,由转让方书面同意后,仅提供车辆报废回收证明。 6、如转让方未按约定提供车辆报废所需材料,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顺延5个工作日。若顺延期转让方仍未提供车辆、随车手续及相关资料,受让方有权解除交易并退还车辆,转让方向受让方退还成交价款、保证金,同时转让方需承担受让方已支出的车辆拖运费用及交易服务费(中选机构须提供正规发票)。 7、受让方承诺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保证对车辆处理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间工作日,现场勘验联系人:齐先生186****4709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10-24 09:00:00 至 2025-10-30 17:00:00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参选申请书 (1).doc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000.00元,截止时间2025-10-3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转让方与受让方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交易中心****公司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3、处置方式: (1)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待交纳服务费及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后,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一次性 |
增价幅度(元) |
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10-24 09:00:00-2025-10-31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先生 |
| 咨询电话 |
159****8556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财政局四楼大厅 |
| 技术支持 |
高先生185****8688 |
| 其 他 |
|
|
|
附件(1)
实物资产参选申请书 (1).doc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