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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00MA3P1GM8X9 | 建设单位法人:孙庆峰 |
| 史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无 |
| **港西港区原油库区(300万立)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49-****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941-G5941-油气仓储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大季家**港西港区 |
| 经度:121.09544 纬度: 37.7074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09 |
| 烟环审〔2023〕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600MA3P4NCN46001V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58773 |
| 863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00MA3P1GM8X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000MA3CL36A6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2MA3P2CUA14 | 竣工时间:2025-01-18 |
| 2025-01-2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2-25 |
| 2025-09-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content/P000********8496/manu/p176****747637l7s2wxm4zp3mmwa4ha |
| 一、**港西港区原油库区(300万立)工程****经济开发区初家村西北侧,位于疏港大道以北,已建港内集疏运铁路线以南。本工程**300×104m3库区,设置东、西两个罐区共8个罐组,含32个原油外浮顶储罐,分别是28座10×104m3储罐、4座5×104m3储罐,均采用高效密封的双盘式外浮顶储罐;**装船装车外输泵棚2个。本工程储存及输送的介质为原油,主要接收已建30万吨码头(602#码头)、已建30万吨码头(601#码头)来油、已建10万吨码头(107#码头)、拟建15万吨码头(108#码头)来油,外输给烟淄一线、烟淄复线、裕龙石化项目,同时兼顾 107#、108#码头装船、西港区专用铁路装车。 项目性质为**,总投资299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80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港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标准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和缓解。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减缓施工期环境影响。 严格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环函[2012]179号)、《关于印发**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9]112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控制施工期扬尘。加强施工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使用符合最严格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加强对施工机械管理,防止燃料油跑、冒、滴、漏,保护地下水环境。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量。 库区采用高效密封的双盘式外浮顶储罐,确保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效果,同时,采用先进的储罐氮封技术减少大小呼吸挥发排放量。运营期优化生产流程、合理调度,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罐区法兰、阀门及泵等各动、静密封点的跑、冒、滴、漏现象,通过源头控制减少油气的无组织排放。罐区VOCs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收集、治理措施。 本工程洗罐废水、初期雨水、事故废水经库区内自建的一套5m3/h的含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含油污水管网排入******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后用作西港区绿化、道路喷洒降尘等环节,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经由市政污水管道排入******公司。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管理,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等相关工作,避免二次污染。 (六)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土壤、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项目区分区防渗措施,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避免发生“跑、冒、滴、漏”。建立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严格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等规范进行库区平面布置,加强运营期油库区的生产管理,设置防范油罐漏油措施,设置1座16000m3事故水池,严防漏油及事故液流出库外。设立企业内部环境保护机构,制定执行健全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港西港区、当地政府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环境风险应急****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备案证明。 (八)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配备相应监测仪器,建立跟踪监测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 (九)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有关手续。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 (十)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十一)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确保安全运行。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五、****环境局****分局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六、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批复文件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本批复意见和批准后的环境影****生态环境局****分局,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300×104m3库区共32个原油外浮顶储罐,均采用高效密封的双盘式外浮顶储罐;建设装船装车外输泵棚2个 |
| ①原环评批复中的“**一套5m3/h的含油污水处理装置”,变为“**一套25m3/h的含油污水处理装置”,建设位置与污水处理工艺均不变。 ②原环评中,1#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侧,实际建设在4#油罐组南侧(临南厂界);2#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东侧,实际建设在7#油罐组北侧(临北厂界),两处危废暂存间仅建设位置发生变化,建设规模和内容不变。 ③原环评中,污油泵共2台,实际配备污油泵3台,增加1台;其他生产设备及数量均未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300×104m3库区,设置东、西两个罐区共8个罐组,含32个原油外浮顶储罐,分别是28座10×104m3储罐、4座5×104m3储罐,均采用高效密封的双盘式外浮顶储罐;**装船装车外输泵棚2个。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300×104m3库区共32个原油外浮顶储罐,均采用高效密封的双盘式外浮顶储罐;建设装船装车外输泵棚2个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300×104m3库区,设置东、西两个罐区共8个罐组,含32个原油外浮顶储罐,分别是28座10×104m3储罐、4座5×104m3储罐,均采用高效密封的双盘式外浮顶储罐;**装船装车外输泵棚2个。本工程储存及输送的介质为原油,主要接收已建30万吨码头(602#码头)、已建30万吨码头(601#码头)来油、已建10万吨码头(107#码头)、拟建15万吨码头(108#码头)来油,外输给烟淄一线、烟淄复线、裕龙石化项目,同时兼顾 107#、108#码头装船、西港区专用铁路装车。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300×104m3库区,设置东、西两个罐区共8个罐组,含32个原油外浮顶储罐,分别是28座10×104m3储罐、4座5×104m3储罐,均采用高效密封的双盘式外浮顶储罐;**装船装车外输泵棚2个。本工程储存及输送的介质为原油,主要接收已建30万吨码头(602#码头)、已建30万吨码头(601#码头)来油、已建10万吨码头(107#码头)、拟建15万吨码头(108#码头)来油,外输给烟淄一线、烟淄复线、裕龙石化项目,同时兼顾 107#、108#码头装船、西港区专用铁路装车。 |
| 工艺等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量。 库区采用高效密封的双盘式外浮顶储罐,确保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效果,同时,采用先进的储罐氮封技术减少大小呼吸挥发排放量。运营期优化生产流程、合理调度,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罐区法兰、阀门及泵等各动、静密封点的跑、冒、滴、漏现象,通过源头控制减少油气的无组织排放。罐区VOCs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收集、治理措施。 本工程洗罐废水、初期雨水、事故废水经库区内自建的一套5m3/h的含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含油污水管网排入******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后用作西港区绿化、道路喷洒降尘等环节,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经由市政污水管道排入******公司。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管理,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等相关工作,避免二次污染。 (六)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土壤、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项目区分区防渗措施,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避免发生“跑、冒、滴、漏”。建立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控制措施已按环评批复要求全部落实。原环评批复中的“**一套5m3/h的含油污水处理装置”,变为“**一套25m3/h的含油污水处理装置”,建设位置与污水处理工艺均不变。噪声防治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库区已设置3口地下水监控井,也符合批复意见要求。事故水池容积、位置均与环评一致。 |
| 原环评批复中的“**一套5m3/h的含油污水处理装置”,变为“**一套25m3/h的含油污水处理装置”,建设位置与污水处理工艺均不变。本项目初设和施工图设计中,库区的油罐数量和油罐型式与可研阶段一致,未发生变化,对应产生的洗罐废水300m3、初期雨水量4540m3、事故废水量7884m3等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不发生变化。根据初期雨水产生量进行测算,5m3/h的污水处理装置连续运行37.8d可将初期雨水全部处理完毕。项目初设及施工图阶段,对含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作了进一步的优化设计,将含油污水处理设施处置能力提升至25m3/h,缩短初期雨水处理运行时间至7.5d,大大降低了含油污水的暂存周期。虽然含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提升,但本项目油罐产生的洗罐废水、初期雨水、事故废水量不变,含油污水处理工艺也不变,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送至******处理站。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八)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配备相应监测仪器,建立跟踪监测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 (九)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有关手续。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 (十)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十一)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确保安全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全部按照环评批复意见要求执行 |
| 1原环评中,1#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侧,实际建设在4#油罐组南侧(临南厂界);2#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东侧,实际建设在7#油罐组北侧(临北厂界),两处危废暂存间仅建设位置发生变化,建设规模和内容不变。(变动原因:从便于生产管理需求的角度出发,遵循危废暂存间就近固体废物产生源布置的原则,实际建设过程中,将1#危废暂存间布置在4#罐组南侧靠近泵棚处的生产区内,2#危废暂存间布置在7#罐组北侧靠近含油污水提升泵处的生产区内。这是对项目总平面布置的优化调整,危废间设置数量、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均保持不变) 2原环评中,污油泵共2台,实际配备污油泵3台,增加1台;其他生产设备及数量均未变化。(原因:在初设及环评阶段,换热器区与东罐区输油泵棚共用1套污油系统,西罐区输油泵棚设置1套污油系统,每套污油系统有1台污油泵,共2台污油泵。施工图及实际建设阶段,换热器区和距离东罐区输油泵棚较远,考虑污油自流因素,换热器区单独设置了1套污油系统,增加了1台污油泵油,因此,实际共设置3套污油系统、3台污油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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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28.66 | 32.96 | 0 | 0 | 28.66 | 28.66 | / |
| 1 | 含油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一套25m3/h的含油污水处理装置 | 达到排放标准 |
| 1 | 外浮顶罐+一、二次密封处理+氮封技术 |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 | 外浮顶罐+一、二次密封处理+氮封技术 | 厂界无组织达标排放 |
| 1 | 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的保养维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的保养维修 | 厂界噪声达标 |
| 1 | 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 严格落实项目区分区防渗措施,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避免发生“跑、冒、滴、漏”。项目已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经井。 |
| 1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管理,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等相关工作,避免二次污染。 | 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2个危废暂存间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严格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等规范进行库区平面布置,加强运营期油库区的生产管理,设置防范油罐漏油措施,设置1座16000m3事故水池,严防漏油及事故液流出库外。设立企业内部环境保护机构,制定执行健全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港西港区、当地政府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环境风险应急****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备案证明。 | 已建设1座16000m3事故水池。设立企业内部环境保护机构,制定执行健全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港西港区、当地政府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备案证明。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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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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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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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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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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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