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全国邮发报刊采购项目(重招)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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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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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年**邮发报刊采购项目(重招)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09: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2026年**邮发报刊采购项目(重招)
预算金额(元): 210000
最高限价(元): 2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2026年**邮发报刊采购项目(重招)
数量: 1
预算金额: 210000
主要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R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 信用中国 (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 ,下午2:00至5:00(**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04室)
方式:投标人获取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邮箱内,报名是否成功以招标代理回复为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31日09:30 (**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地点:****(**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06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30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省**市洋**路530号****417室 标书代写
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 标书代写
①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06室),接收人:倪工,联系方式:150****0686。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qq.com,****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最迟在开标前一日(工作日)16时前邮寄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书代写
②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06室),递交后即交即走,不参加后续开标会。投标人在开标现场不需要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 标书代写
注:如开标截止时间前当天提交的话,自行送至**省**市洋**路530号****417室。 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
3.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公告补充事项 。(重要)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越**洋**路53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国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6159
质疑联系人:项元峰
质疑联系方式:0575-****6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04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倪晓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0686
质疑联系人:王羽家
质疑联系方式:0575-****7377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市越**凤**路151号
传 真:/
联 系 人:沈灿
监督投诉电话:0575-****980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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