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年“我爱**”APP智能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完成2025年“我爱**”APP智能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数量:1 项
预算金额(元):****800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是****“我爱**”APP改版升级服务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的供应商,该公司十年来一直服务于央媒、地方党媒、地方宣传部以及泛媒体,是国家媒体融合战略的先行者、领军者,近几年致力于媒体+产业的跨界融合,成为以技术驱动融合创新的数****公司。综合考虑到****平台的政治性、技术维护的专一性、新闻业务以及运营业务的延续性,****提供的平台服务和技术能力契合本项目建设的需求。以****财政厅-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中第四条第一项: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损失的规定。因此与会专家一致同意向****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省**市上****路2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 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方名称:****
采购方地址:**县**街道演溪路
操作执行人:董先生 138****0767
质疑答复人:石先生 135****211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县**街道**大厦十楼103号
操作执行人:贾女士139****3867
质疑答复人:肖先生152****3265
3、****管理部门名称:****财政局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1309
地址:**县鼓山中路1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