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江苏(兴化)地方粳稻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以采竞销)交易公告-兴化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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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粮油商品交易市****交易中心****中心举办本次地方粳稻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5年10月28日 上午10:00

(二)交易方式:****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进入“****中心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采竞销)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采竞销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线下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下载

1. 2025年产粳稻购销**的权利(详细线下合同模板如附件公示所示)。

2. 采购轮入粮食

2.1 品种、数量

2025年产粳稻10326.142吨,共2个标段(详见双向交易清单)。

2.2质量要求:

必须是2025年**产新稻谷,严禁掺混陈粮,违者其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全部损失没收全部保证金,并移交粮食和市场执法部门处理。

粳稻质量要求:2025年**产粳稻:符合国标三等及以上的标准;水分≤14.5%,水分>15%拒收,杂质≤1.0%,杂质>2.0%的拒收,杂质超标需整理除杂达到国家标准后入库,筛下物随车带回,有关水杂增扣量按国粮标[2024]198号文件执行; 谷外糙米≤4.0%;无黄粒米,色泽气味正常,其他质量指标达到国家规定中等标准以上。无虫粮,品质指标宜存,黄曲霉毒素B1≤10ug/kg,铅含量≤0.2mg/kg,镉含量≤0.2mg/kg,其他食品安全卫生指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指标标准,不符合质量指标的委托方有权拒收。扣价方法:粳稻以出米率68%为基准,每低0.5%扣价0.01元/500g,低不足0.5%不扣价,高于68%不增价,出米率低于66%拒收。乙方供货的粮食不得为陈粮或其他储备轮换粮。

2.3入库价格:

设定初始采购价为粳稻2800元/吨(委托方散装仓前车板价,以三等为基础,等级差价10元/吨)。为保证储备粮按时轮入和市场价接轨,允许入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但是以委托方和中标方确认书为准,最终入库价格以单仓为单位,以单仓入库平均价格确定为入库价格。

2.4轮入时间:

在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入库粮食累计不少于5153.833吨(2个整仓),在2025年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收购任务(4个整仓)。具体仓号、数量以粮食入库后双方书面确认单为准。

2.5入库方式:

2.5.1由中标方组织供货。

2.5.2考虑到服务三农和农民售粮需要,经中标方同意,在同等质量标准和价格条件下,也可以由委托方组织自行收购,作为采购合同履约的组成部分,自行组织收购粮食的质量和数量,必须得到中标方的确认。

2.6交收地点:

****(**市**街道临北路2号)

3、销售轮出粮食

销售轮出的粮食为本次采购的在未来时点轮出的粮食,具体轮出时间详见线下协议,轮出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设定交易底价为仓**板价:粳稻:2780元/吨(2026年7-9月出库7726.142吨,2027年7-9月出库2600吨)(具体详见交易清单)。

若实际入库价格调整,最终销售价=成交价-设定初始采购价+入库平均价格。(最终销售价高于销售成交价时,买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超出部分的货款在线下完成收付。)

另2026年、2027年出库需按****书面计划执行(具体详见交易清单)

考虑到本次交易粮食的储备粮属性,双向交易中的销售合同需在本级储备粮轮出批复后才生效。如****政府调用,本次购销**双向交易的销售合同终止,中标方不得强求委托方履行合同,中标方的权益按照线下《购销**协议》中内容补偿。

三、参与资格

1、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权利竞价交易活动。

2、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买受人交易前需了解并同意委托方线下《购销**协议》内容后,联系委托方协商好相关事项,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了解公告内容、未协商、未就公示内容达成一致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及经纪人,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采购交易保证金5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30元/吨,销售交易保证金5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30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7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关于线下风险保证金的内容,详见线下合同,请仔细阅读)。

收款单位:**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账号:203********100****90711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每个标段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成交金额手续费1.5‰,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本次交易成交后,中标方根据本次成交结果与委托方线下签订购销**协议(以下简称线下合同),线下合同必须在一周内签订,否则按违约处理。

(一)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见公告2.4)内按到货进度付款,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0%(允许误差以委托方与中标方签订的数量质量价格确认单为准),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相应的有效收购证明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完毕后**市场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采购阶段的保证金。

(二)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市场退还中标方销售阶段扣除手续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销售合同执行方式以线下《购销**协议》中内容为准(与中标结果数量、价格差异部分由委托方与中标方按实结算)。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三)合同履行需先执行采购合同,再执行销售合同,如采购合同违约,销售合同一同默认按违约处理。

(四)交易双方购销**执行内容以线下合同(合同如附件公示)为准,通过竞价产生的购、销双向合同价格固定不变,价差固定不变。若实际收购时根据行情进行调整入库价格,交易双方须签订补充协议。由本次竞价交易结果确定在合同入库价基础上的回购价格及价差,若重新确定入库价格,相应回购价格为实际入库价格+本次交易确定的价差。实际销售(回购)价格与成交合同价格的价差由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自主交收该部分货款完成,交易双方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八、联系方式

**省****:

赵主任 131****1133

****中心****中心:

吴炳云 137****5437

**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明 181****6697

李佩璇 189****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189****9170

(传真)025-****0160 (财务部)025-****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23699。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一:**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2025年10月28日粳稻购销**双向交易清单-****.xlsx

附件三:稻谷购销**合同.docx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3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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