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70万片金刚石树脂磨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分局环境行政审批股。
项目名称:年产70万片金刚石树脂磨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县王市镇朱新寨村后朱庄1号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海****公司
联系科室:环境行政审批股
电 话:0558-****292,传真:0558-****067
地址:**县**镇文州东路******分局
邮编:236700
一、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占地面积1971.07平方米,**生产车间、办公区及其他辅助设施,购置热压成型机、搅拌机、脱模机以及烘箱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可形成年产70万片金刚石树脂磨片的生产能力。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DA001 | 颗粒物 | 在搅拌(含上料)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酚类、非甲烷总烃排放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以及表9中特别排放限值,酚类、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浓度以及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表A.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
| DA002 | 非甲烷总烃、酚类 | 在热压成型、固化、贴合以及烘干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最终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BOD5、SS、氨氮、PH、 | 化粪池 | 清掏肥田,不外排 |
| 声环境 | 厂界 | dB(A) | 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电磁辐射 | / |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回收部门(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建筑面积20平方米,位于生产车间南侧),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及废液压油桶、废胶桶等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内(规范建设危废间,进行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建筑面积10平方米,位于生产车间南侧),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落实分区防渗措施 | |||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选址合理。在建设、营运过程中对所产生的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可确保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因此,项目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附件:《****年产70万片金刚石树脂磨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