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关于**市**县丰园建筑材料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选任管理人公告
一、基本情况
**市**县****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25年8月12日作出(2025)湘1221破申2号民事裁定:受理申请人刘玥坪对**市**县****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市**县****公司,该公司于2012年7月5日,**市**县****公司****管理局登记成立,企****公司,住所地**省**县铜湾镇市场新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247B。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为:沙石的加工、生产及销售等,法定代表人廖开喜。
现****受理申请人刘玥坪对**市**县****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发现**市**县****公司不能清偿申请人刘玥坪的到期债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参照《****法院关于执行移送破产审查和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的规定,本案为普通破产案件。根据《****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条,《****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2024-2025年度三级、二级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单中随机选取管理人。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为2024-2025****人民法院名册中的二级企业破产管理人****法院审核通过)。
三、申报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资质要求的申报机构,可于2025年10月30日9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四、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9时止。
五、选任方式
本院拟定于2025年10月30日10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择管理人。随机摇号选择出本案管理人;只有一家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本案管理人;无机构报名的,****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符合报名条件的破产管理人中随机摇号产生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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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