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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办公室《关于上报<2025年**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和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社会化服务主体应与种植、养殖主体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通过签订长期服务合同、粪肥供需协议等,稳定粪源和消纳渠道,对粪肥按批次自检,确保粪肥安全性。
经公开遴选,拟确定****、**市海****公司和******公司为**市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0月23日—10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514—****5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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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