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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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委托****公开招标的**区2016年酿机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2025年10月22日 11时00分****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标书代写 关于**区2016年酿机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第三次)废标情况说明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委托****公开招标的“**区2016年酿机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第三次)”于2025年10月22日上午11时开标及评标。 ****委员会出具的评标结果,评标专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废标结论: ****公司签署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另外两家符合要求,竞争家数小于3家。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A5.1.1(2)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特此说明。 **** 2025年10月23日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结果公示至2025年10月28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建设局(0851-****1599)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 联系电话:186****973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87****7867 2025年10月23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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