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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17年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七号)、《中华人民**国价格法》、《**壮族****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壮族****委员会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20〕1244号)、《****物价局关于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8〕112号)、《**壮族****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区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2〕34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经过价格调查和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对照周边县市收费标准,组织起草了《制定******公司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收费标准方案》。为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775-****028 传真:0775-****029 邮箱:****@163.com
附件:《拟制定******公司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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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
拟制定******公司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收费标准如下:
1.居民用气销售价格:3.6元/m3
2.非居民用气最高限价:5.16元/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