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2025年度第3批次工矿废弃地复**用试点项目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10-23 16:18 至 2025-11-07 16:18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3740.01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县**镇东关村、水云乡村 | |||
| 经度 | 114.694878 | 纬度 | 39.352497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7-20 至 2025-10-23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李国文 | 单位联系电话 | 193****5191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公司 | ||||||
| 钻探单位名称 | ||||||
| **钰欢工程****公司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李国文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93****5191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张媛媛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5****6035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县百泉路265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地块为**县2025年度第3批次工矿废弃地复**用试点项目区地块,位于**省**市**县**镇东关村、水云乡村,地块面积1.3740公顷(13740.01m2),地理坐标为东经114.694878°,北纬39.352497°。根据****出具的“**县2025年度第3批次工矿废弃地复**用试点项目区地类面积汇总表”,地块类型原为农用地,属于工况指标用地,地块中部早期有两处村民自建房,2012年后地块北部建有锦尚城小区售楼处,****公司配电室;2018年中部村民自建房拆除,2020年北部售楼处拆除并将土地平整的弃土堆存至地块西南侧;2025年7月现场勘测时期,****公司配电室已停用且设围挡但构筑物留存,西****接待中心****中心拆除后的堆土,中部和北部的土地裸露区域设有防尘网,地块内无其他建构筑物。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县****,属孔隙水区。根据2023年《**锦尚城15#、16#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023x-147),在最大钻深40.0米范围内未见地下水,该区域近期年内最高水位高程为815m,主要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地表渗漏,地块周边1000m地下水上游无污染型工业企业,周边地块不会对调查地块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区域地层岩性分布为素填土、粉土、粘土、卵石层等,均具有良好的防渗性能,地块北部、中部曾有过售楼部和自建民房,不涉及工业活动或化学物料储存且已拆除多年,对调查地块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的可能性很小。 因此,本次调查不再对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 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本次调查中所有点位土壤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因此,本次调查地块可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