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0-20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瑞**包装纸箱生产线建设项目、三都县城乡水务一体化(一期)建设项目、生猪屠宰及生物质锅炉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公司****工厂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瑞**包装纸箱生产线建设项目 | **省黔南州**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建材路 | ****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建材路,地理坐标:106°59′57.404″,26°30′15.400″,属于纸制品制造项目,为**项目,用地面积4300m2,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占总投资的1.3%。 项目租用****公司标准化厂房进行生产,**一条纸箱生产线,年产环保纸箱3800万个。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安装均在室内进行,清扫、运输时对路面进行洒水抑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间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噪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运输车辆进出厂区、通过敏感点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应分类储存,对于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生****园区内垃圾收集箱内,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旧油漆桶经统一收集后,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执行。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印刷废气、粘箱废气 印刷废气、粘箱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废气执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规模:0.06m3/d,工艺:反应沉淀、固液分离)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在安装设备时尽可能设置隔声、减振等措施;对生产车间内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主要生产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围墙,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至垃圾箱,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边角料经清废、堆纸机打包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不合格品经打包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一般固废暂存间防渗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执行。废墨桶、废机油、污水处理设备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机油泄漏、废水事故排放、火灾爆炸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 无 | 无 |
| 2 | 三都县城乡水务一体化(一期)建设项目 | **省黔南州三都县辖区 | **三都****公司 | **帆盛****公司 | 本项目位于三都县辖区,共设20座供水厂,主要服务范围为三都县三合街道、**镇、大河镇、都江镇、 中和镇、周覃镇、九阡镇,为未批**项目。****水厂2万吨/日、****水厂0.3万吨/日、****水厂0.35万吨/日、****水厂0.2万吨/日、****水厂0.1万吨/日、****水厂0.3万吨/日、****水厂0.08万吨/日、****水厂0.06万吨/日、****水厂0.06万吨/日、****水厂0.3万吨/日、****水厂0.2万吨/日、****水厂0.15万吨/日、大河水厂规模0.3万吨/日、****水厂规模0. 16万吨/日、****水厂0.13万吨/日、****水厂规模0.2万吨/日、****水厂规模 0.12 万吨/日、 周覃水厂规模0.18万吨/日、羊福水厂0.05万吨/日、扬拱水厂0.05万吨/日,并建立城乡智慧水务一体化系统,****实验室,水****公司进行,****水厂生产规模预计将达5.29万吨/日,****实验室,水****公司进行,****水厂及供水管网,引水工程(包括引水管线及水源)不纳入本次评价。项目总投资580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72%。 | (一)施工期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20个供水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施工期已结束。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泥浓缩、化粪池产生的恶臭以及汽车尾气。本项目化粪池为封闭式,污泥浓缩产生的恶臭,通过加强通风,喷洒除臭剂,加强水厂厂区绿化、合理清运以及污泥浓缩设置在相对密闭的车间内进行,污泥运输需优先选用密封的运输设备进行运输等措施,汽车尾气经周边绿植吸收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厂反冲洗水及污泥池排泥水。产生****水厂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后用作农肥。滤池反冲洗水进入综合排泥池内经过沉淀后上清液返回至****水厂净化装置进行处理,不外排。污泥池排泥水进入综合排泥池内经过沉淀后上清液返回至****水厂进行处理,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必须基础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加强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管理,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收集后,妥善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水厂、泵站等设备营产生的噪声,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设备,增大噪声衰减距离。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车辆进出厂区减速行驶、减少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渗透膜、废机油、污泥浓缩及化粪池污泥。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水厂使用盐、PAC 聚合氯化铝等会产生废弃包装袋回收利用,定期****回收站。污泥经离心脱水或石灰干化使含水率小于60%,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体化净水设备中滤池使用石英砂作为过滤介质,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利用。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水厂共建的危废暂存间(3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项主要为废机油泄露、危废暂存间、次氯酸钠暂存等事故状态下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 无 | 无 |
| 3 | 生猪屠宰及生物质锅炉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省****办事处镇白秧坪 | **县****公司 | ******公司 | 本项****办事处镇白秧坪,地理坐标:东经107度27分18.971秒,北纬27度4分25.871秒,属于生猪屠宰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占总投资的19%。 原项目“安县****公司技改工程建设项目”,于2017年12月18****保护局对项目的环评批复(瓮环审〔2017〕92号),项目年屠宰生猪60000头、肉牛2000头、畜禽100万只,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为日屠宰80头猪,3头牛,400只鸡。项目只进行了一期建设,二期未建设,2025年7月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县****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不再进行畜禽和肉牛的屠宰,在现有年屠宰生猪2.88万头(80头/d)的基础上,扩大屠宰生猪能力3.6万头/年(100头/d),购入1台2.1t/h生物质锅炉替代现有的1台0.13t/h电锅炉,扩建后年屠宰生猪6.48万头(180头/d)。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增生产设备,公共设施依托原有。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原有锅炉拆除及生物质锅炉安装。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 )一级标准后,排入厂区南侧污水中转池,经水泵抽入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噪声。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由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屠宰车间废气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NH3和H2S执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污水处理站和圈舍喷洒除臭剂除臭,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NH3和H2S执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屠宰废水、冲洗地面废水、锅炉外排****处理站(“调节池+气浮机干湿分离+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出水”,处理规模100m3/d)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 )一级标准后,排入厂区南侧污水中转池(60m3),经水泵抽入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建筑物阻隔,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圈舍粪便日产日清,送给周围农户作为农肥。病死牲畜及屠宰过程产生的胃肠容物,胴体修整产生的零碎块、脂肪,不合格酮体及内脏委托**市**农业****公司外运处置,蹄壳、毛产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尘灰、锅炉灰渣袋装收集到厂内设置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并定期外售用作农田肥料,一般固废暂存间的防渗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管理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水事故排放、废气排放事故等引发的环境问题,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无 | 无 |
| 4 | ****公司****工厂2.5吨生物质蒸汽锅炉建设项目 | **省**县罗悃镇罗苏村红水河二级公路与**交叉路口 | ******公司**分公 | ******公司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省**县罗悃镇罗苏村红水河二级公路与**交叉路口,地理坐标东经:106度30分56.599秒,北纬:25度16分14.514秒。属于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公司****公司艾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3月18****保护局批复(罗环复〔2015〕35号),项目占地4597.2m2,厂房占地 1200m2,办公楼500m2,年产艾纳香25t,加工艾纳香鲜叶25000t,于2024年3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现有1台1t/h生物质锅炉,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淘汰类。 本次扩建厂房294m2,拆除现有1台1t/h生物质锅炉及1台1t/h软水制备设备,更换提取罐3台、收集罐3台、油水分离器3台。新增1台2.5t/h生物质锅炉、1台2.5t/h软水制备设备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等。 本项目总投资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的2.33%。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材料应在施工场地采取封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建筑垃圾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用苫布遮盖严实;施工期间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车行道路进行洒水保持路面湿润。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用于项目厂区北侧耕地用水,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以回用于生产或用作洒水抑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对强噪声施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隔声隔挡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并且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时间,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状态。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建筑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回收站综合利用,不****政府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 (2)厂房扩建等需开挖少量土石方,采取厂区回填及周边绿化用土,不外运土石方。 (3)拆除锅炉及零配件包装废料,作为废旧回收综合利用。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置1台2.5t/h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1套多管除尘器+1套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DA001)排放。烟尘、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设置2m3絮凝沉淀池,锅炉定期排污水、反冲洗废水,采取“沉淀+絮疑”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工艺A2O,处理规模为5m3/d),****处理站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回用于项目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先进、噪声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震、减震垫等措施,锅炉房加装隔声材料,加强设备维修和保养;合理布局,利用厂房吸声、隔声;车辆进出厂区采取减速、禁止鸣笛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2)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5m2),要求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三防”措施,防渗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分区分类暂存一般固体废物,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暂存炉渣作有机肥原料。饱和离子交换树脂由供应商更换并回收,不在厂区暂存。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