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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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16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风电场110kV升压站工程、****屠宰场生物质锅炉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风电场110kV升压站工程

**省黔南州**县三合街道

****

贵****设计研究院****公司

本工程为**项目,位于**省黔南州**县三合街道,厂界中心坐标:108度0分42.0332秒,25度54分58.0815秒,属于输变电工程。本工程属于三都水****风电场建设内容之一,位于三都水****风电场中下部,(三都水****风电场目前正在开展环评),本工程为110kV户外交流升压站,规划规模为(1×100)MVA,本期建设1台100MVA主变,变比取115±8×1.25%/37kV,连接组别为Yn,d11。风电场的初级升压采用一机一变的风电机组-箱变单元接线,全场共建16回风电机组-箱变接线单元,每4回单元的35kV侧输出集合成的一条35kV集电线路最终以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本工程配套110kV升压站,后经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电站。本工程不包括集电线路。

项目总投资2944.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5万元,占总投资的2.77%。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征地红线和施工作业边界,施工前设置临时拦挡,限制施工活动范围,站内施工时基坑开挖临时土石方集中堆存,剥离表土后期将用作绿化覆土。

(2)严格按施工设计施工,工程施工开挖、填方,应严格按经批准的施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尽量保留原有生态群落和生境类型,标明施工活动区域,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消减施工建设对当地野生动物的影响。

(3)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

(4)施工过程中的挖填土方采取编织袋装土堆砌成护坡,对临时堆土进行防护,对表层的土壤采取分层剥离措施,利用表土恢复原地貌,利于植被的恢复生长,减少施工对生态带来的不利影响。

(5)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覆土绿化、植被恢复,植被恢复采用撒播草籽方式,优先选择本地植被种类种植,恢复地表状态及土地使用功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施工开挖裸露面和散体物料堆放区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表土堆存采用编织土袋拦挡和彩条布临时苫盖。

(2)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水泥、砂石等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撒漏,在施工区控制车速,减少运输车辆扬尘。

(3)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料或清洁能源。

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

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含油废水处理经过隔油池(1m3)和沉淀池(5m3)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2)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内设置的1套规模为30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后,作为农家肥施用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施工场地,采取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的交通管理,在村庄前设置限速牌和禁鸣标识,运输车辆在途经敏感点时,保持低速匀速行驶。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施工设备及运输车辆维修将产生的废机油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2)施工材料尽量回收利用或外售,不能利用或外售部分送市政部****垃圾场妥善处置。

(3)在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弃设备零件经收集后,交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处置。

(4)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升压站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2)升压站管理人员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

(3)升压站维护过程中应加强对维护人员的管理培训,将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带离现场妥善处置,避免随意乱丢污染周边环境。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将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

(2)升压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

(3)加强日常巡查,保证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避免在故障情况下运行造成较大电磁辐射影响边环境。

(4)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

(5)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开展运营期的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动态掌握运营期电磁环境影响情况,切实减少升压站对周边环境的电磁影响。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厨房油烟,厨房采用电能或液化气作为厨房燃料,均为清洁能源,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抽至屋顶排放。

4.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在升压站内设置成品玻璃钢1座化粪池(有效容积2m3)和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为1m3/h)。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后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

5.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提高机械设备装配精度,加强维护和检修,提高润滑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等,做好变压器基础减震降噪措施。定期进行全面的检测和维护工作,保持变压器的正常运行状态,降低噪声和振动的产生。确保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18m2),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2)在主变压器底部设集油坑,有效容积为40m3,集油坑的四周设挡油坎,高出地面100mm,正常情况下需保持空置状态,事故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理。

(3)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

****屠宰场生物质锅炉项目

**省黔南州**县涟江街道七里冲****屠宰场厂区

****屠宰场

******公司

本项目位于**县涟江街道七里冲****屠宰场厂区,为**项目。建设单位厂区已安装2台生物质蒸汽锅炉(0.5t/h、0.35t/h),未运行。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为淘汰类,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淘汰”,为满足厂区生产需求以及相应国家政策,建设单位拟淘汰现有锅炉,**2台生物质锅炉及附属设备。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占总投资的20%。

(一)施工期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在现有锅炉房内建设,不进行土建施工工程,施工内容主要是安装2台2.2t/h生物质蒸汽锅炉以及维持锅炉正常运行的附属设施。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置2台2.2t/h生物质锅炉,运营期产生的生物质锅炉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30m生猪屠宰厂区锅炉烟囱排气筒(DA001)以及30m家禽屠宰厂区锅炉烟囱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废水(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再生废水)。产生的锅炉****处理站,采取“调节池+初沉池+气浮机+水解酸化+缺氧池+曝气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消毒池”处理,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禽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氨氮、TN、TP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后,最终排入惠****处理厂。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必须基础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加强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管理,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收集后,妥善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营产生的噪声,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设备,增大噪声衰减距离。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锅炉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锅炉炉渣、水膜除尘泥、设备检修垃圾等。锅炉炉渣用袋装收集暂存在锅炉房后,定期清运外售。水膜除****处理站污泥一同为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锅炉房防渗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设以及管理。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项主要为废机油泄露、危废暂存间等事故状态下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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