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5MADAQBC16E | 建设单位法人:郭利平 |
| 郭利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朱刘街道十里堡村东150米** |
| 年加工5000平方公路防护栏、30000件农机配件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朱刘街道十里堡村东150米** |
| 经度:118.88601 纬度: 36.7027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15 |
| 乐环审表字〔2024〕10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25MADAQBC16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25MADAQBC16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2MAE7E2W39A | 竣工时间:2025-06-05 |
| 2025-06-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15 |
| 2025-09-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租赁已有厂房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70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等建筑物。项目利用搬迁前已有切割机、抛丸机和喷涂线等生产设备,新购置冲床、电焊机、抛丸机和喷漆线等生产设备,项目搬迁后仍保持年加工5000平方公路防护栏、30000件农机配件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3.0%。项目一期工程劳动定员10人,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生产采用1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80天,年工作时间2240h。项目一期工程总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70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等建筑物;项目配置抛丸机、喷涂线、烘干室、链条式喷漆线等生产设备共计15台(套)。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5000平方公路防护栏、30000件农机配件的生产能力(切割、钻孔、焊接工序归为二期、大件喷漆外协)。 |
| 市场订单原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切割、钻孔、焊接、抛丸、喷塑、固化/调漆、喷漆、固化 | 实际建设情况:焊接、抛丸、喷塑、固化/调漆、喷漆、固化 |
| 一期工程为机加工后的公路防护栏和农机配件,不在厂区内进行切割和钻孔。进厂后的机加工后的公路防护栏和农机配件会视情况利用电焊机进行补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布袋除尘器、脉冲反吹滤芯回收装置、水帘+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布袋除尘器、脉冲反吹滤芯回收装置、气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43 | 0 | 0 | 0 | 0.043 | 0.043 | / |
| 0 | 0.047 | 0 | 0 | 0 | 0.047 | 0.047 | / |
| 1 | 布袋除尘器、脉冲反吹滤芯回收装置、气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排放浓度限值(林格曼黑度≤1.0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排放限值(VOCS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2.0kg/h;二甲苯排放浓度≤15mg/m3,排放速率≤0.8kg/h) | 布袋除尘器、脉冲反吹滤芯回收装置、气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VOCS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49mg/m3,二甲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33mg/m3,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的小时均值最大值为1.85mg/m3,厂房外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最大值为1.89mg/m3,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中表A.1厂区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40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抛丸、喷塑工序P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重点控制区)要求;经计算,P1排气筒配套环保设备(滤芯除尘器)颗粒物处理效率为96.4%; 调漆、喷漆、固化、天燃气燃烧工序P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未检出,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重点控制区)要求;烟气黑度均<1林格曼黑度(级),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排放浓度限值;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7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1kg/h;二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61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7×10-3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排放限值要求。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本项目一期工程噪声主要来自抛丸机、喷涂线、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设备基础减震降噪来削减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5dB(A),各监测点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项目脉冲反吹滤芯回收装置和4#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废滤芯和废催化剂由各自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不得外排;空液压油桶作为中转桶使用,不得外排;项目下脚料、回收焊接烟尘、焊渣、1-3#布袋除尘器回收金属粉尘、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项目废液压油、沾染漆渣的废毡布、废包装桶(废油漆桶和废稀释剂桶)、水帘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运行,外运处置的危险废物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置。 | 项目一期工程喷塑工序自带脉冲反吹滤芯回收装置回收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喷塑工序,废滤芯和废催化剂(本项目催化燃烧装置选用优质贵金属钯、铂浸渍的蜂窝陶瓷作催化剂,不属于钒钛系催化剂)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以上均不作为固废管理。 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回收焊接烟尘、焊渣、1#滤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沾染漆渣的废毡布、废包装桶(废油漆桶和废稀释剂桶)、水帘及气旋塔废液、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和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 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1t/a,回收焊接烟尘、焊渣产生量约为0.005t/a,1#滤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产生量约为0.03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收购站回收统一利用。 (2)危险废物 ①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下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80t/2a,危险废物代码HW49 900-039-49,于危废库中暂存后,委托****统一收集和转运; ②喷漆房内沾染漆渣的废毡布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HW12 900-252-12,产生量为0.04t/a,于危废库中暂存后,委托****统一收集和转运; ③喷漆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油漆桶和废稀释剂桶)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HW49 900-041-49,产生量为0.10t/a,于危废库中暂存后,委托****统一收集和转运; ④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HW49 900-041-49,产生量为0.008t/a,于危废库中暂存后,委托****统一收集和转运; ⑤水帘、气旋塔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HW12 900-252-12,产生量为0.40t/a,于危废库中暂存后,委托****统一收集和转运。 ⑥打捞漆渣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HW12 900-252-12,产生量为0.10t/a,于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委托****统一收集和贮存; 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地面硬化并采取防渗措施,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建立危废储存台账,如实记录危废存储和处理情况,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0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1 |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污染危害。 | 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昌****事业单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登记,备案编号:370725-2025-141-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