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3
《关于**区开元路以南诚信街以西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5〕435号)收悉。根据原国土**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39号),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将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现批复如下:
一、银地(G)〔2025〕-15号,位于**区开元路以南、诚信街以西,四至界线:****公司用地、****集团****公司用地、****公司用地、****公司用地。出让土地面积:2147.44平方米(约合3.22亩),该宗地为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供地状况为净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容积率:≥1.1(综合指标),建筑系数:≥40%(综合指标),绿地率:≤15%(综合指标),投资强度:≥2880万元/公顷。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工业用地50年。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柒拾捌万元(¥780000元),竞买保证金为柒拾捌万元(¥780000元)。
二、其他事项
1. 竞得人缴清全部地价款后30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如涉及地上及地下未知管线迁移、建筑垃圾和土方清运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所产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的 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该宗地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二年内完成建设。
4.出让工作严格依据原国土**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39号),按照所报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