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委托****负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600吨高碱值油酸钡产品,年产800吨PVC加工助剂(液体钙锌**剂)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开发区****厂区内
项目概况:依托****现有生产厂房,建设年产600吨高碱值油酸钡产品,年产800吨PVC加工助剂(液体钙停**剂)产品生产装置及设备和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开发区,现有厂区占地面积约33.4亩,现有N-乙基-N-氰乙基苯胺、对甲苯磺酰氯、对甲苯磺酰胺系列产品,N,N-二乙基羟胺产品等多条产品生产线。现有工程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和生****处理站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经过隔声减振处理后,厂界可达标;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厂内现有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邮箱:****@qq.com
联系人:程总
联系地址:****开发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联系电话:0551-****8171
联系人:黄工
通讯地址:******开发区**路168****中心3幢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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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