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紧密型医共体与“云医院”互联互通接口开发服务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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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华**紧密型医共体与“云医院”互联互通接口开发服务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华**紧密型医共体与“云医院”互联互通接口开发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华**紧密型医共体与“云医院”互联互通接口开发服务项目,需保障与**市“云医院”项目相关的打包开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医共体平台患者360、双向转诊、远程会诊、检验中心业务协同等接口,涵盖“云医院”项目建设中的全部接口开发内容。

预算: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00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本次拟采购的华**紧密型医共体与“云医院”互联互通接口开发服务项目须实现华**紧密型医共体与**市“云医院”项目的互联互通对接,因华**紧密型医共体“云医院”项目建设中属于异构模式,需完****紧密型医共体HIS系统与“云医院”项目互联互通的全部接口开发对接,目前******医院的基础软件均由“****”提供,本次开发需基于系统配置及相关接口服务完成,相关源代码及知识产权归属原供应商,对接工作具有唯一性,为确保原有系统技术架构一致,故接口开发需由原供应商完成。该情形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

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名称:****

地址:**省**市**区科普路505号**科创大厦34层2-14号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详见附件。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地址:华**宁州街道泉乡路下段山口村路口

联系电话:0877-****584

2.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地址:**省华**宁州街道宁昌街2号

联系电话:0877-****13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

联系电话:157****4058、0877-****961

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专家论证意见.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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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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