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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5〕4号)、《****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与综合表现进行初评,现将****2025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初评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10月23日-10月27日)。请提出异议者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证据确凿。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16-****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