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安市万达船业有限公司修造船台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福建-宁德-福安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ND00202-0813-2025-00079
发文字号: 宁环评〔2025〕24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06-09
标 题: ****环境局关于福****公司修造船台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有 效 性: 有效
****环境局关于福****公司修造船台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宁环评〔2025〕24号
2025-06-16 09:03


福****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环境局关于福****公司修造船台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报告书》结论、技术审查会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选址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赛甘组团甘棠综合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为改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甘棠镇南塘村南桥路52号,在现有用地红线内进行改建,不新增用地。通过对现有造船项目进行提升改造,全面硬化防渗漏改造,并完善修造船台初期雨水收集沟,购置符合规范的废气处理设施。改建加强船排横移轨道承重能力,原造船生产能力不变,新增年修船5**重吨的生产能力。改建后全厂年造船能力为1万吨、年修船5万吨。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8万元。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拟维修的船舶按相关海事部门的规定在指定地点和要求置换压载水和处理压载水,不在本项目厂区及所属区域排放压载水。机舱含油废水须委托经海事部****公司清除,并交给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在厂内处置和排放。项目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依托现有污水站处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后纳****处理厂处理。含油废水排放口需安装石油类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接入**市在线监控系统。

(二)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修船喷砂作业严格按照落实《关于**市修造船企业进一步提升改造的通知》(2025年3月5日)实施。采用单管式水砂混合喷砂或者带有自吸式机器人等设备进行露天喷砂除锈作业。修船造船应采用高固态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或水性涂料,造船喷涂作业量的60%以上应在喷涂车间内进行,并配套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等废气治理设施。危废库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另外,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mg/g的活性炭,,气体流速宜低于1.2m/s,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

强化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4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的表A.1的相应规定。

规范化设置废气排污口。废气排污口应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对排污口进行立标、建档管理;根据《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等技术规范要求,按照合理、方便的原则建设规范的废气监测采样平台、采样孔。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产生噪声的设备选型和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东侧、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排放限值;西侧、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排放限值。

(四)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置。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废矿物油、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法》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钢材边角料、废砂(含铁锈)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要求做好地下水分区防渗,加强对厂区污水站、危废库等重点区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本次改建利用厂区现有两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330m3)及卷扬机上方已有的闲置水池(容积280m3)兼作事故应急池。事故状态下,****联通管道将初期雨水抽至卷扬机上方的水池,将腾出的330m3水池用于容纳产生的事故废水。

四、报告书确定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船台、危废库、数控车间分别向外延伸50m的包络范围,此范围内现无居民分布。你公****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食品加工等环境保护目标。你公司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行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

五、你公司应认真落实和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改建项目工程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082t/a、氨氮0.0008t/a、VOCS 1.8346t/a。项目不属于化学需氧量、氨氮的主要排放行业,项目****工业园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按1.2倍交易,按照重点区域和行业总量倍量调剂原则,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按照1.2倍量调剂,总量为化学需氧量:0.0098t/a、氨氮:0.001t/a,来源于**市市级指标统筹库中调剂解决。VOCS 1.8346t/a从**市关停电机企业福****公司年产14000台发电机项目产生的减排量予以调剂解决。

六、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按规定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七、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依法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须依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在取得****建设局排水许可前,不得投入生产。

八、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书》送达**市生态****支队、****环境局,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

九、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局

2025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 2025年6月9日印发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