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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626**市**区街心路13****支队办公楼转让 |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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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46.45万元(人民币元) |
| 20工作日 |
| 2025-10-23 |
| 否 |
| 网络竞价 |
| 1、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一次性缴纳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3、****在收到《资产转让合同》及全部价款付清后,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交易凭证》,将全部价款转出至合同中出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4、交易双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交易凭证》办理资产交接及不动产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 5、因标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受让方需自行向自然**、规划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土地用途变更等手续。****仅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出具相关证明文件、配合现场核查等),不承担审批通过与否的保证责任及其他任何义务。 6、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不含增值税价格,本次交易产生的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向转让方支付该笔增值税额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7、土地转让及权属变更过程中涉及的除增值税外的其他税费,由交易双方依据国家及**市现行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部分;除税费外,办理上述手续涉及的其他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此笔费用需在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前先行支付,预估约950万元,最终金额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登记费、测绘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认可并接受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证登记面积存在差异的现状,转让方及沈交所不对面积差异承担任何补偿或调整交易价款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