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县和盛镇和盛村、南家村,新宁镇新宁村、九龙村,春荣镇徐家村植树造林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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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交易编号:****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5年**和盛镇和盛村、南家村,**镇**村、**村,春荣镇徐家村植树造林生态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99)其他
联系人 王甲 联系电话 151****3231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5-10-24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10-26 17:00:00
采购单位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2025年**和盛镇和盛村、南家村,**镇**村、**村,春荣镇徐家村植树造林生态修复项目 **** 工程-施工 561375.0(元)

公告内容

****受****委托对2025年**和盛镇和盛村、南家村,**镇**村、**村,春荣镇徐家村植树造林生态修复项目通过**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企业从**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和盛镇和盛村、南家村,**镇**村、**村,春荣镇徐家村植树造林生态修复项目

三、建设内容及工期:在**和盛镇和盛村、南家村,**镇**村、**村,春荣镇徐家村栽植高1.5-3m白皮松、高2m塔柏、高5m雪松、胸径5cm红叶李、胸径3-5cm香花槐、高3m云杉5370株。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四、招标控制价:561375.00元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开户许可证(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正、面);

4.投标人须提供2024****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零申报记录或免税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7.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网站等信用查询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8.投标人须提供签署完整的《**市公共**交易诚信承诺书》;

9.投标人须具有县****管理部门或林草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 或《涉检企业备案登记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方式

1、代理机构通******中心网站“**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代理机构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竞标人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八、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4日8:30至2025年10月26日17:00登****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 格式加盖公章)。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3、代理机构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九、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5年10月26日17:00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十、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标书代写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镇马坪新区统办楼1号楼120室

联系人:梁朝年

联系方式:152****2089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董志镇**东**侧惠风尚院7幢7-2单元2015室

联系人:贺苗

联系方式:191****1699

****

2025 年10 月23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www.****.cn:9096)进行报名竞价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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