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县大别山****基地(玻璃温棚升温系统)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的供应商应在 **县****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9点00分(**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大别山****基地(玻璃温棚升温系统)采购安装项目(二次)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万元
最高限价:110万元
采购需求:**县大别山****基地施工建设进入尾声,为满足兰园兰花种植生长要求,需要保障玻璃温棚室内温度,按照7350㎡玻璃温棚面积需要安装分体式空气源系统66台。包括运输、安装、验收、售后等服务。
服务期限:20日历天完成供货并安装。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以证明。(提供官网截图或下载信用报告);
时间:2025年 10 月 24 日至2025年 10 月 30 日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县****公司(******园林局旁)
领取方式:领取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潜在供应商应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售价:0元/份。
四、磋商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3 日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