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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无。
进一步加强“**百臻”目录企业产品整合,开发新品,统一包装,集中品控,联合食品研究机构或企业加**品研发力度,联合新零售、社区零售等业态加强销售力度,提升线下消费体验,建设1家“**百臻”****旗舰店和2家“**百臻”****农贸市场店或社区店,****社区店可以与有专业运营经验的农产品品牌**联名。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为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为授权代表)出席磋商活动,磋商代表应熟悉项目情况和响应文件内容。磋商代表必须与响应文件中被授权参与磋商的人员信息一致,否则将被拒绝参与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