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10-23 16:20
| 90天 |
| 资金现金 |
| 150,000元 人民币 |
| 7,698,200元 人民币 |
| CQTYWFBJPSZDJ2019[JS] |
| 关于“****研究院****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的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研究院****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答疑通知如下: 提问1:项目是否采用低价风险保函形式 答:该项目不需要提交低价风险保函,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投标人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提问3:请问招标人,现在合理低价实施以来,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没有统一标准,合理低价还是最低价中标,并且取消了低价风险担保的要求,导致中标人违约成本较低。招标人拿什么来约束及保障低价中标的项目质量、工期等等一系列的要求。 是否可考虑采用其他方式,例如继续采用低价风险担保或采用差额担保(最高限价减去中标价减履约担保金额)的方式提高项目实施主体的违约成本,以约束合理低价中标的项目从而保证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答:关于如何保障低价中标的项目质量、工期等等一系列的要求。 评标阶段严格审核异常低价投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的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若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项目实施阶段加强全过程监管,一旦发现中标人违约,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违约责任,通过信用惩戒、履约保证金扣划等手段,切实提高违约成本,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 关于低价风险担保,目前我市已根据《****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渝发改公管监〔2025〕933号),取消了低价风险担保的强制要求。 注: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