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改善人居项目-刘府镇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公共**进场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滁政办秘〔2024〕4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县2025年改善人居项目-刘府镇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
2、招标人:****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实施地点:**县刘府镇。
2、工程规模:(1)村庄道路:**混凝土道路约18410㎡;局部破损水泥路面修补约8210㎡;地坪恢复及入户路硬化面积约9330㎡。(2)污水处理:现有污水管道清淤疏通约2700m;**雨、污水管网约12170m;**化粪池约14座、生态池约17座;卫生改厕306户。(3)沟塘整治:道路两侧沟渠清淤长约7755m;绿化生态护坡约7755㎡。(4)节点打造:在入口处设置村标24座;**小型室外活动场地约3890㎡,健身器材105套;休闲石桌凳43套。 (5)文化提升:绘制文化墙约5900㎡。(6)亮化工程: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安装路灯341盏。
3、设计内容:(1)方案设计;(2)施工图设计;(3)地形测绘;现场勘察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
4、最高投标费率:建筑、绿化工程设计费为施工中标价*1.6%,市政工程设计费为施工中标价*1.12%,投标人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5、工程款付款方式:施工图设计提交合格的成果文件于建设单位,并通过图审(如有)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6、工期: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8、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乙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投标注意事项:
1、****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9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政府会议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席主任
电 话:150****5506
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77****7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