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管理局关于2025年5月23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街道**河灌排沟渠道河道治理工程 | **市天府新区**街道三星片区****新村段 | **** | **倍诚****公司 | **街道**河灌排沟渠道河道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为 3.0km,其中堤防整治段长1.8km,**堤防河段长 1.2km。 | 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附近居民用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场地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围堰基坑废水,采用水泵集中抽排入废水收集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废气:采取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定期对地面洒水、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自卸车、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且在施工区出口设置防尘垫等。 噪声:合理安排布局,制定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土石方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投放到垃圾桶或垃圾收集房,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 项目2025年5月16日在天府新区**片区公众信息网进行第一次公示,无反馈意见。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新区科学**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16层
联系电话:028-****350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5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