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总医院二期配套信息项目设计服务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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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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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拟对《****二期配套信息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二期配套信息项目设计服务
合同金额: 588000元
中标供应商: ****
变更内容描述:
1、原合同第三条第3点内容为:
“3.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咨询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伍拾捌万捌仟元整(¥588000.00元);
(2)咨询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
(3)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项目初设获批后,甲方于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60%发改批复的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费,即人民币叁拾伍万贰仟捌佰元整(¥352800.00元);
二期项目全部建设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甲方于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即人民币贰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235200.00元)。”
变更为
“3.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咨询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伍拾叁万零叁佰元整(¥530300.00元);
(2)咨询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
(3)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项目初设获批后,甲方于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60%发改批复的工程设计费,即人民币叁拾壹万捌仟壹佰捌拾元整(¥318180.00元);
二期项目全部建设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甲方于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即人民币贰拾壹万贰仟壹佰贰拾元整(¥212120.00元)。”
2、乙方公司名称由原来的“****”变更为“**市艾****公司”。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由于原合同价高于概算批复的工程设计费,无法按批复的金额足额支付合同费用。
2.乙方公司名称由原来的“****”变更为“**市艾****公司”。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自然日)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省**市**区学苑大道1298号
联系人: 周老师 电话:0755-****9206

招标组织机构:****
地址:**省**市**区**大道3688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55-****7967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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