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处理厂委托运营,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处理厂委托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园区;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41200元;
2.4. 委托运营期限:壹年;
2.5. 运行服务质量要求: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A类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并提供相应书面证明(如社保或岗位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
3.3. 业绩要求: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自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过污水运营类项目的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从事过两年以上污水处理运营相关工作证明材料【投标时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或相关业绩证明】。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没有进入失信人名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标书代写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4日 08:00:00至2025年10月28日18 时00分00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fujian.****.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50元(含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圆整(¥1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fujian.****.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fujian.****.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管前镇
邮编:365116
电话:158****6813
联系人:叶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镇七五路91号办公楼三层
邮编:365100
电话:130****0231
联系人:小陈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
网址:https://fujian.****.cn
联系电话:180****2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