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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037287T | 建设单位法人:杨喜峰 |
| 朱小旭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镇百泉街道妫水南街13号 |
| 滴丸剂型产线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8-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40-C2740-中成药生产 |
| 建设地点: | **市**区 **镇百泉街道妫水南街13号 |
| 经度:115.98032 纬度: 40.445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13 |
| 延环审字〔2024〕00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037287T001R |
| 2025-05-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7.3 |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037287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智郡泰翔****公司 |
| 911********769307A | 验收监测单位:中谱(北****公司,壹检(北****公司 |
| ****0302MA004CJN0G,****0400MACB8M0Y0H | 竣工时间:2025-03-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page103?article_id=308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都梁滴丸10t/a、苯磺酸氨氯地平滴丸1.08t/a和双黄连滴丸12t/a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都梁滴丸10t/a、苯磺酸氨氯地平滴丸滴丸1.08t/a和双黄连滴丸滴丸12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都梁滴丸:各原材料分别进行粗粉→投料、浸渍→渗漉液→提取物→各原材料汇集进行化料→滴制→装瓶→贴签→铝塑→包装入库 苯磺酸氨氯地平滴丸:各原材料汇集进行化料→滴制→装瓶→贴签→铝塑→包装入库 双黄连滴丸12t/a:黄芩经提取后获得的浓缩液→过滤沉淀→使用纯水及乙醇清洗获得干膏;金银花、连翘提取获得浓缩液→醇沉→浸膏→干膏;两种干膏化料→加辅料进行化料→滴制→包衣→铝塑→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都梁滴丸:各原材料分别进行粗粉→投料、浸渍→渗漉液→提取物→各原材料汇集进行化料→滴制→装瓶→贴签→铝塑→包装入库 苯磺酸氨氯地平滴丸:各原材料汇集进行化料→滴制→装瓶→贴签→铝塑→包装入库 双黄连滴丸12t/a:黄芩经提取后获得的浓缩液→过滤沉淀→使用纯水及乙醇清洗获得干膏;金银花、连翘提取获得浓缩液→醇沉→浸膏→干膏;两种干膏化料→加辅料进行化料→滴制→包衣→铝塑→包装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需达标排放,****处理站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庆****公司****水厂,执行**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的相应标准。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须经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的相应标准。 噪声:项目运营期必须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规定。 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度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已落实,新增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庆****公司****水厂进一步处理。排放的废水满足**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的相应标准。****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和MBR”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200m3/d,现有废水日最大处理量约为70m3/d,本项目新增生产废水量约为22.46m3/d,处理余量可以满足要求。 废气:已落实,本项目利用提取车间及固体制剂车间现有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对生产废气进行处理;质检过程产****检测中心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固体制剂车间废气治理措施为“旋流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1根15m排气筒”,排气筒编号为DA001,提取车间废气治理措施为“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1根15m排气筒”,排气筒编号为DA002。质检过程废气治理措施为“通风橱+活性炭吸附+1根15m排气筒”,排气筒编号为DA005。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的相应标准。 噪声:已落实,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产生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 固体废物:已落实,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原辅材料的废包装材料,****收购站回收利用;纯水制备产生废树脂、废活性炭、废滤芯,送一般固废处置场所填埋;清洗去除乙醇的药渣,收集后企业自用;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医药尘,收集后企业自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专门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八达****公司定期清运、无害化处理,其中废弃带菌容器等含病菌危险废物需要先进行灭菌处理,再委托**八达****公司定期清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须按**市《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1195-2015)相关要求执行。 2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五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3项目竣工后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环保验收,并在生产运营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本项目按《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施技术规范》(DB11/1195-2015) 有关要求预留采样口、监测孔及配套监测平台及标志牌。 2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3已落实,现本企业已进行排污许可的重新申报,于2025年5月2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编号:911********037287T001R。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999 | 0 | 0 | 0 | 0.3 | 0.3 | |
| 0.1352 | 0.048 | 207.222 | 0 | 0 | 0.183 | 0.048 | |
| 0.0014 | 0.0003 | 18.65 | 0 | 0 | 0.002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1143 | 0.0482 | 0 | 0 | 0 | 0.163 | 0.04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1599 | 0.0789 | 0 | 0 | 0 | 0.239 | 0.079 | / |
| 1 | 中水处理站 |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 | 已建设 | 2025年6月19-20日,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
| 1 | 旋流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1根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 | 已建设 | 2025年6月19-20日,连续2天,每天3次。 | |
| 2 | 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1根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 | 已建设 | 2025年6月19-20日,连续2天,每天3次。 | |
| 3 | 通风橱+活性炭吸附+1根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 | 已建设 | 2025年6月30日-7月1日,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2次。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罩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设 | 2025年6月19-20日,连续监测2天,昼间1次,夜间1次。 |
| 1 |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度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已落实,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原辅材料的废包装材料,****收购站回收利用;纯水制备产生废树脂、废活性炭、废滤芯,送一般固废处置场所填埋;清洗去除乙醇的药渣,收集后企业自用;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医药尘,收集后企业自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专门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八达****公司定期清运、无害化处理,其中废弃带菌容器等含病菌危险废物需要先进行灭菌处理,再委托**八达****公司定期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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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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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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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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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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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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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