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目录:
其他通信设备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文件
|
¥223,340.00 | 1(批) | ¥223,340.00 |
详见竞采文件
(一)服务期:60个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成交供应商应当在该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经甲方初验验收通过且完成初交付(初步验收分两次进行);终验验收在初验通过后三个月后进行。售后服务期即质保期为1年,服务期从终验书面验收通过且最终完成交付后开始计算。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竞标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以及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交叉配合费用等所有费用,无论实际工作量是否有增加,成交供应商均不得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费用或要求采购人增加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1、该项目无预付款。
2、项目完成所有硬件设备(不含软件开发)安装调试测试,通过采购人的第一次初验验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签约金额的70%。
供应商在合同签订日之后的6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的剩余工作,实施完成,且通过项目第二次初验验收后以及初交付后,采购人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计,按照成交金额与审计结算金额孰低的原则确定工程款(即:签约金额高于审计结算价,按审计结算价支付款项;签约金额低于结算价,按签约金额支付款项。注:。该金额以下简称确定金额)采购人在收到第三方中介机构结算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的金额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到确定金额的90%。
终验验收在初验通过后三个月后进行,通过终验验收以及最终交付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到确定金额的97%。
自终验书面通过且完成交付之日起,进入1年质保(售后服务期),质保期满无任何问题且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采购人于10日内支付确定金额的剩余3%。
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当按要求提供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