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妈祖健康城医疗教育基地项目A-01地块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变更调整的公示

审批
福建-莆田-荔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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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妈****基地项目A-01地块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变更调整的公示

2025-10-24 09:42

****工业园****公司开发建设的“妈****基地项目A-01地块”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镇妈祖健康城内。该项目已于2021年8月4日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0006号),现场10#楼未建设。为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政府的指示精神,盘活项目资产,现建设单位提出建筑设计方案优化变更调整申请,拟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平面图调整

原10#楼取消,调整为连接一层的通道

二、使用功能调整

1.原 1#****餐厅、厨房、教室、宿舍、休息

2.原2#楼使用功能调整为宿舍、休息室

3.原 3-1#楼使用功能调整为多功能厅。

4.1#楼与 3-1#楼二层连廊使用功能调整为阅览室及教室。

部分立面调整取消1#楼、5#-7#楼、9#楼及二层连廊立面铝方通格栅:1#、2#及3-1#楼二层连廊原铝方通格栅位置利用墙体及窗户进行封闭。

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53410.78平方米变更为150018.6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由135286.36平方米变更为131894.25平方米,减少3392.1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保持不变),减少3392.11平方米,容积率由原来0.973变更为0.949,占地面积由原来的39068.92平方米变更为37115.35平方米,减少1953.57平方米,建筑密度由原来的28.11%变更为26.70%。

本次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优化调整后,项目绿地率、配建停车位数量、规划建筑高度(含女儿墙等)等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均保持不变;项目各建筑退距、间距符合要求;容积率、建筑密度符合地块出让规划指标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项目调整前后外立面效果图、总平面图。

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总平方案调整进行公示,征求各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各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或要求听证,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为10月24日至11月4日)内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4-****668,联系地址:**市****社区新埭165号********开发区分局)。

附件1:调整前项目鸟瞰图、总平面图 、立面图

附件2:拟调整后项目鸟瞰图、总平面图、立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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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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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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