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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 工程名称 |
福厦高铁土地综合开发用地排洪渠工程-孙霞路、仁德路排洪渠(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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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根据《****建设厅关于**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相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25]12号),自2025年9月6日起,暂停公布**省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本招标项目**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2025年第二季度**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招标文件中涉及“**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均以此修改为准。 二、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答疑纪要(二)中的“待定”修改为“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00秒”,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本答疑澄清(修改)的内容为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内容。标书代写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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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5年10月24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5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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