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路以南、迎宾大道以东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10-24 10:53 至 2025-11-08 10:53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45680.23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机关团体用地(080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等职业教育用地(080402)(公共管理与公****小学用地(080403)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马步乡郭村境内,四至范围为**路以南,**路以北,迎宾大道以东,职教园路以西 | |||
| 经度 | 114.458377 | 纬度 | 28.070371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4-01 至 2025-10-27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邹文娟 | 单位联系电话 | 181****9115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邹文娟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1****9115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刘胜男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7****3849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县**街道百合路与**大道交汇处附近东北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市**县“**县**路以南、迎宾大道以东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市**县马步乡郭村境内,四至范围为**路以南,**路以北,迎宾大道以东,职教园路以西。占地面积为45680.23平方米(68.52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458377°,北纬28.070371°。 原土地****基地、旱地、乔木林地和公路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80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等职业教育用地(080402)(公共管理与公****小学用地(080403),按《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评价。 报告的主要结论包括: (1)地块现状和历史:通过调查可知,地块****基地、旱地、乔木林地和公路用地。截止现场踏勘时间为止,地块主要为乔木林地、旱地、****基地和菜地等。 (2)环境保护目标: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的环****小学旁体育场、****小学(已废弃)、******局陈家村(郭村)、万****大队、****法院、郭村、****人民医院****园区(未投入运行)。 (3)周边疑似污染源:根据现场实际调查、卫星影像图和人员访谈相结合,本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不存在疑似污染源。 (4)资料收集:《**县**路以南、迎宾大道以东地块土地红线图》《**县**路以南、迎宾大道以东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测绘单位有关地块边界及拐点资料等。 (5)现场快检:通过手持式荧光光谱仪对地块内土壤重金属浓度进行了快筛检测,因本地块执行第一类标准,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重金属浓度均未超过**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其中重金属元素铬含量未超过**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表二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的筛选值,通过VOC/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检测地块内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未发现异常现象。 (6)人员访谈:本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6份,通过对地块调查问卷的统计汇总可知,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中均无工业企业和工业固体废物堆存,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和处置情况,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他环境污染事件。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项目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