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276433Y/2025-00328 | [ 发文字号 ] | **许可〔2025〕75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市水利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4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4 |
****水利局关于涪江**段航道整治工程二郎滩段调整方案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集团****公司:
根据你单位关于涪江**段航道整治工程二郎滩段调整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210-500117-04-01-90 9799),我局组织专家对《涪江**段航道整治工程二郎滩段调整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二郎滩段调整方案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项目涉河段位于**区。该河段防洪评价标准采用10年一遇,符合防洪规划和河道划界相关要求。
二、原则同意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及河势稳定影响较小的结论。
项目对二郎滩段长约1.8km航道整治方案进行了调整。涉河事项为:对左汊航道和原丁坝上下游河段疏浚(局部炸礁),完全拆除左岸原有丁坝。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管理部门要求。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工方案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期进行施工管理,****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高度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事务中心,****中心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中心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市水利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涪江**段航道整治工程二郎滩段调整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水利局
2025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翔宇;联系电话:023-****7092)
附件
涪江**段航道整治工程二郎滩段调整方案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8月26日,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涪江**段航道整治工程二郎滩段调整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专家评审会,****水利局、重****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西科****公司(物理模型试验研究单位)、**新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评审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会上听取了项目法人关于项目情况的介绍及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评审,评定等级为合格,并提出了修改建议。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提交了《涪江**段航道整治工程二郎滩段调整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经专家组复核,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评价依据
《报告》采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基本合理。
二、评价标准
《报告》确定的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基本合适。涪江**段航道整治工程二郎滩段地处**区**镇,该河段防洪评价标准采用10年一遇,符合防洪规划和河道划界相关要求。
三、项目涉河建设方案介绍
市水利局已于2025年2月印发《****水利局关于涪江**段航道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此后,项目法人依托2025年4月完成的物理模型试验成果,综合考虑通航水流条件、船舶进出闸安全、航槽稳定性以及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对二郎滩段长约1.8km航道整治方案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工程航道等级、设计航道尺度、通航保证率等不变。疏浚航道由右汊改为左汊,新增原丁坝上下游河段疏浚(局部炸礁),完全拆除左岸原有丁坝,取消原设计左岸的2条丁顺坝。弃渣场不涉及河道。
涉河事项主要参数及控制点坐标详见附表1、附表2。
《报告》水文、河道演变及洪水影响分析计算方法可行,成果较为合理。
五、防洪综合评价结论
据《报告》,该河段左岸岸坡整体稳定性较好。结合物理模型试验成果,经《报告》分析复核,现调整方案对河道行洪安全及河势稳定影响较小,但考虑到河道演变一般规律,不排除该河段左岸有缓慢侵蚀的可能,评价结论基本恰当。有关左岸耕地事宜,****政府沟通并征得了同意,项目法人出具了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承诺书,通过妥善协调后,对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较小的评价结论基本合理。
六、建议
项目法人应落实施工及运行期维护岸坡稳定相关措施,妥善处理好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专家组组长:下载
2025年10月16日
附表1 涪江**段航道整治工程二郎滩段调整方案疏浚(含清礁、炸礁、拆坝)主要参数表
| 行政区 | 涉河工程名称 | 地理位置 | 起点航**程(km) | 止点航**程(km) | 距离(km) | 起止点坐标 | 航道等级及设计尺度 | 疏浚 | 设计标准 | 设计最高通航水位(m) | 评价标准 | 评价标准洪水位(m) | 作业方式 | 清淤量(含回淤、清礁、拆坝等)(m3) | 备注 | ||
| 距涪江** | ****电站 | ||||||||||||||||
| 起点 | 止点 | ||||||||||||||||
| **区 | 二 郎 滩 | 太 和 镇 | 53.5 | 55.3 | 54.2 ~ 56.3 | 15.9 ~ 17.1 | X=****537.558 Y=598468. 352 | X=****987.059 Y=597929. 648 | 三级(2.8m×60m×480m) | 疏浚范围包括左汊航道、原丁坝上下游河道区域,拆除既有丁坝、清(炸)礁,清淤至211.70m | 枢纽最**航流量时的通航水位 | 221.55 | P=10% | 227.75 ~ 228.37 | 铲斗式挖泥船、抓斗挖泥船 | 513869.86 | 设计最高通航水位源于主体报告 |
| 合计清淤量 | 513869.86m3(清淤量419999.00m3,按6%考虑施工期回淤量25199.94m3,按8%考虑试运营期回淤量33599.92m3,合计清淤总量478798.86m3;炸礁工程量27987.00m3;拆坝工程量7084.00m3) | ||||||||||||||||
附表2
涪江**段航道整治工程二郎滩段调整方案
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 涉河工程名称 | 控制点编号 | 控制坐标 | 备注 | |
| X(m) | Y(m) | |||
| 二郎滩 | EL01 | ****514.616 | 598252.391 | 清淤、清(炸)礁。 其中炸礁区域基本位于河道右岸,采用松动爆破、抓斗挖泥船清渣工艺,根据设计报告,不会对左侧岸坡及耕地造成影响。 |
| EL02 | ****388.529 | 598204.732 | ||
| EL03 | ****858.414 | 598257.883 | ||
| EL04 | ****686.238 | 598259.786 | ||
| EL05 | ****516.437 | 598231.217 | ||
| EL06 | ****244.341 | 598113.965 | ||
| EL07 | ****144.097 | 598057.171 | ||
| EL08 | ****062.280 | 597976.053 | ||
| EL09 | ****987.059 | 597929.648 | ||
| EL10 | ****002.060 | 598036.948 | ||
| EL11 | ****043.886 | 598082.879 | ||
| EL12 | ****083.369 | 598117.633 | ||
| EL13 | ****145.270 | 598159.894 | ||
| EL14 | ****212.603 | 598192.818 | ||
| EL15 | ****402.003 | 598257.894 | ||
| EL16 | ****521.812 | 598294.411 | ||
| EL17 | ****629.780 | 598314.246 | ||
| EL18 | ****537.558 | 598468.352 | ||
| EL19 | ****507.854 | 598313.305 | ||
| ELCB01 | ****310.990 | 598468.882 | 二郎滩拆坝。 | |
| ELCB02 | ****294.082 | 598470.577 | ||
| ELCB03 | ****185.490 | 598243.125 | ||
| ELCB04 | ****199.943 | 598236.260 | ||
注:附表中的平面坐标采用CGCS2000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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