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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22MA8NJ2R62Y | 建设单位法人:邵恒 |
| 廖周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开发区内环北路与**路** |
| ****驱动部件生产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61-C3561-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6.805556 纬度: 30.768889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03 |
| 环建函〔202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22MA8NJ2R62Y001U |
| 2023-11-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00 |
| 2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22MA8NJ2R62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822MA8NJ2R62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2RGPWR5M | 竣工时间:2023-12-0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451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驱动部件30000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驱动部件30000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机线圈生产工艺:冲压、检验、嵌线、浸漆、检验。金加工工艺:机加工、检验检测、零件清洗、零件涂装、检验入库。曳引轮预装工艺:曳引轮预装。曳引机装配工艺:曳引机装配。 | 实际建设情况:电机线圈生产工艺:冲压、检验、嵌线、浸漆、检验。金加工工艺:机加工、检验检测、零件涂装、检验入库。曳引轮预装工艺:曳引轮预装。曳引机装配工艺:曳引机装配。 |
| 金加工工艺发生改进,涂装前免清洗,生产工艺中无零件清洗工序,直接进入涂装工序。其余工序与环评设计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①浸漆废气:项目浸漆采用绝缘漆,产生废气主要成分为苯乙烯,泵桶加料及浸漆废气收集后引至催化燃烧装置CO(TA001)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喷漆废气:项目喷漆采用水性漆,均于密闭的喷漆及流平烘干室内进行,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采取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文丘里箱式过滤器+玻纤过滤+袋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涂胶废气:项目总装线黏贴磁钢及胶印商标使用的胶水会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喷漆废气处理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④危废库废气:危废库有机废气经封闭负压收集后,引至喷漆废气处理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⑤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机设置低氮燃烧装置,尾气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项目金属加工工序产生的粉末,由于比重较大易沉降,不易扩散,建设单位采取及时清扫地面,金属粉尘袋装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等措施。 项目焊接量较少,且采用无焊丝或焊条的焊接工艺,产生焊烟量极少,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焊接工艺管理。 废水:本项目不设立食堂和宿舍,且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选用低噪音标准的设备,厂房隔音、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减震,同时对产生噪音的工段进行隔音处理或留有足够的间距作隔离带。 固废:建设20m2危废暂存间和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 危险废物:漆渣、槽渣、废喷抢、废电解液、废捕集箱、废滤网、废滤袋、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胶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含油铁屑过滤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置;废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一般固废:****物资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浸漆废气:项目浸漆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至催化燃烧装置CO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喷漆废气:项目喷漆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采取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文丘里箱式过滤器+玻纤过滤+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涂胶废气:项目总装线黏贴磁钢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④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机设置低氮燃烧装置,与喷漆废气一并处理排放。 项目金属加工工序产生的粉末,于车间内自然沉降。 项目焊接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选用低噪音标准的设备,厂房隔音、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减震,同时对产生噪音的工段进行隔音处理或留有足够的间距作隔离带。 固废:建设20m2危废暂存间和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 危险废物:漆渣、槽渣、废喷抢、废电解液、废捕集箱、废滤网、废滤袋、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胶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含油铁屑过滤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置;废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一般固废:****物资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 危废库废气未收集处理,原因为企业产生的可能产生废气的危废均采用密闭容器储存,基本不存在废气产生。涂胶工序产生的废气量较少,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地下水防治:分区防渗,其中浸漆线、清洗涂装区、危化品库、危废暂存间及事故池为重点防渗区,其它仓库及生产区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室、展厅、检测中心等辅助区为简单防渗区,并采取相应的分区防治措施。 风险防控:建设100m3事故池,建立应急措施、消防系统、应急监测、应急处置等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地下水防治:分区防渗,其中浸漆线、清洗涂装区、危化品库、危废暂存间及事故池为重点防渗区,其它仓库及生产区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室、展厅、检测中心等辅助区为简单防渗区,并采取相应的分区防治措施。 风险防控:企业建设一座容积为100立方米的事故池并配套建立应急措施、消防系统、应急监测、应急处置等设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648 | 0 | 0 | 0 | 0.065 | 0.065 | |
| 0 | 0.076 | 0 | 0 | 0 | 0.076 | 0.076 | |
| 0 | 0.011 | 0 | 0 | 0 | 0.011 | 0.01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12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01 | 0 | 0 | 0 | 0 | / |
| 0 | 0.008 | 0.01 | 0 | 0 | 0.008 | 0.008 | / |
| 0 | 0.029 | 0.201 | 0 | 0 | 0.029 | 0.029 | / |
| 1 | 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隔油池+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总排口中pH值在7.0~7.3之间;氨氮平均排放浓度为17.48mg/L;化学需氧量平均排放浓度为116.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平均排放浓度为45.05mg/L;悬浮物平均排放浓度为26.5mg/L |
| 1 |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浸漆、喷漆和涂胶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危废库废气和天然气燃烧烟气。浸漆工序加料和浸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催化燃烧装置CO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简(DA001)排放;喷漆工序(含喷漆、流平、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文丘里厢式过滤器+玻纤过滤器+袋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涂胶废气和危废库废气收集后均引至喷漆废气处理单元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与喷漆废气共同通过一根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机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项目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较严值。 天然气燃烧废气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标准,同时满足《**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方案》(宜大气办〔2020〕46号) | ①浸漆废气:项目浸漆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至催化燃烧装置CO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喷漆废气:项目喷漆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采取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文丘里箱式过滤器+玻纤过滤+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涂胶废气:项目总装线黏贴磁钢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④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机设置低氮燃烧装置,与喷漆废气一并处理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4个监测点位中颗粒物的最大浓度值为0.297mg/m3,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浓度值为1.38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苯乙烯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 项目为独单一个生产厂房,厂区边界即为厂界,因此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测数据采用下风向G3点位数据,则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浓度值为1.3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浓度限值要求。 真空浸漆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的苯乙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80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58×10-3kg/h,平均排放速率为1.31×10-3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5.5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08×10-2kg/h,平均排放速率为6.755×10-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涂装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3.1mg/m3,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均未检出,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及《**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方案》(宜大气办〔2020〕46号)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8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85×10-2kg/h,平均排放速率为1.74×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 1 | 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减震安装等措施,再经厂房屏蔽和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音标准的设备,厂房隔音、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减震,同时对产生噪音的工段进行隔音处理或留有足够的间距作隔离带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边界外▲1#~▲4#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的昼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在50~59dB(A)之间,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在39~46dB(A)之间 |
| 1 | 将危化品库、浸漆区、清洗喷漆区、危废库和事故池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26.0m,渗透系数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固废库、原料库和生产车间设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其他区域为简单污染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即可 | 分区防渗,其中浸漆线、清洗涂装区、危化品库、危废暂存间及事故池为重点防渗区,其它仓库及生产区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室、展厅、检测中心等辅助区为简单防渗区,并采取相应的分区防治措施 |
| 1 | **20m2危废暂存场所,漆渣、槽渣、废喷抢、废电解液、废捕集箱、废滤网、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胶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油铁屑过滤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 建设20m2危废暂存间和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 危险废物:漆渣、槽渣、废喷抢、废电解液、废捕集箱、废滤网、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胶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油铁屑过滤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一般固废:****物资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 1 | 项目运营过程中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有漆料、各类胶、乙醇、除锈剂、切削液、柴油、润滑油。可能的环境风险类型为泄露和火灾引起的伴生、次生危害。你公司应建立严密的风险防范机制,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落实漏电保护装置、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栓、消防喷头等消防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设备的检修维护;将事故概率降到最低水平,将风险损失和环境应降到最低程度。 | 建设100m3事故池,建立应急措施、消防系统、应急监测、应急处置等设施;按要求已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备案号为340822-2025-042-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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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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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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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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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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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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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