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榆亚路109号土地及地上配套附着物整体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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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 起始日期 |
2025年10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11月6日 |
| 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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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坐落 |
**市榆亚路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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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评估底价/首年租金(元) |
挂牌底价/首年租金(元) |
竞租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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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榆亚路109号土地及地上配套附着物 |
土地面积:10亩,地上附着物建筑面积:7199.42㎡ |
****139 |
****139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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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限 |
10年 |
免租金装修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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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递增 方式 |
合同生效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赁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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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 方式 |
3个月一付,以提前预交的方式提前15天内预缴下3个月的租金,先支付后使用 |
租赁押金 |
押金按当年月租金的3倍收取,随年租金上涨每年调整一次,承租方必须于每年租期的最后10日前,向招租方支付次年押金差额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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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 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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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概况 |
1、本次招租标的位于**市**区榆亚路109号,包括面积为10亩商服土地及建筑面积为5789.24㎡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为1321.63㎡宿舍楼、建筑面积为88.55㎡的**等配套附属物整体,对面为**市大**景区、夏日百货,地段优越,拥有稳定的客流量和商圈,周边分****小学。 2、本次招租资产评估报告涉及附属物包含1栋**面积为88.55㎡及3个铁皮结构简易房,未经过申报施工许可而搭建的临时建筑,其中3个铁皮结构简易房存在结构、屋顶等情况损坏无法使用,后续需要拆除或进行改造后使用。 3、本次招租资产涉及的商业综合体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宿舍楼、**均未办理产权证。 4、详见附件《资产明细情况表》。 5、资产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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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用途 |
1、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社区、物业有相关要求的,也需遵循相关要求。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应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经营业态范围包括商业、酒店经营及办公等,承租方禁止使用该场地从事一切违反道德、法律法规禁止、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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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3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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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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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及估价报告编号 |
**明盛土地房****公司 明盛房估字[2025]第09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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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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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方 情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72346E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陈** 经济类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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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方承诺 |
1、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2、招租方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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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方决策文件 |
****关于榆海锦林**市榆亚路两栋资产公开招租的请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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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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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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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且须是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报名; 3、意向承租方报名需提交拟经营业态(用途)资料; 5、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租赁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6、承租方需签署《安全责任协议书》,并严格遵照执行; 8、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须在装修改造施工前将完整的项目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及对应的概算提交招租方进行报备。同时,承租方向招租方报备后施工,不代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的行为合法,****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并按意见执行,否则后果自担; 9、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对榆海锦林项目的装修、改造投入费用不低于(包含)2600万元,且一年内开业。以上事项主要包含现场装修改造、材料设备购置费用等,确保项目达到预期运营标准与商业价值。核定承租方实际投入的费用总额以招租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专项审计结果为准。若未按招租要求在1年内完成投入装修改造、材料设备购置费用达到2600万,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且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进行的改造、装修及购置的设备设施等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或破坏(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租赁合同》约定); 10、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11、其他未尽事宜按《租赁合同》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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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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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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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告知 |
1、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3、所有拟招租标的均按现状公开竞价,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报名前自行到现场查看拟招租标的状况,对拟招租标的面积、市场价值、周边环境进行自我判定。竞价成交后,不得对竞得的招租标的提出异议。招租标的面积以招租方公布的面积为准,如与实际面积有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及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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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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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产交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租人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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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市榆亚路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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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6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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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5年11月6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产交所网站(www.****.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产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现场踏勘确认及承诺书(见附件); 5、提供企业征信报告; 6、银行存款证明(不低于500万元); 7、拟经营业态(用途)资料; 8、其它相关材料(如有);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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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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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第一年年租金5倍的2.5%结算,(具体计算标准:成交价第一年年租金*5*2.5%),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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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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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2025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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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榆亚路109号土地及地上配套附着物 |
10月24日9:00 |
11月7日9:00 |
2000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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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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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业务部 郑女士 (0898)****2428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0898)****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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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省**市国兴大道61****银行大厦18楼 2、海****服务中心窗口:**市**区****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交易中心6号窗口:**市**区东岸一路旅文﹒**总部港A3栋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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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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