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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站汽车安检系统更换放射源及局部功能升级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
****就**北站汽车安检系统更换放射源及局部功能升级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与谈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概况
1.1本谈判项目发邀人:****
1.2本谈判项目名称:**北站汽车安检系统更换放射源及局部功能升级
1.3项目编号:****
2、谈判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次谈判内容:**北站汽车安检系统更换放射源及局部功能升级技术规格书包含内容(详细内容见附件1)。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2相关证书
3.2.1具有中华人民**国辐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2具有有效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
3.2.3具备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4具备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5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4结算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其他要求:
3.7.1 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保险事宜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支付的一切保险费用也由中标人承担。
3.7.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7.3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4、对投标文件的要求标书代写
4.1投标文件应按商务、技术分别编写。标书代写
需要递交标书3套,1正本、2副本。
4.2商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4.2.1投标函(附件2);
4.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2.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2.5授权委托书;
4.2.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楚);
4.2.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楚);
4.2.8投标人资格审核材料:
①资质证明类证书复印件
②辐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③近期合同资料复印件(2020年以来)
④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复印件
⑤银行资信证明
4.2.9投标报价汇总表 (附件3);
4.2.10预算书、分项报价单、材料清单;
4.2.11其他能提供的优惠条件。
4.3技术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4.3.1施工方案 (附项目负责人、各工种人员名单及相应的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数量、进度计划);
4.3.2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保证措施。
5、对投标文件的认可标书代写
5.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5.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1.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
5.2.1未加盖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印章的;
5.2.2不****公司或分支机构,未经上级法人授权的;
5.2.3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标书代写
5.2.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标书代写
5.2.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中主要条款未响应的;标书代写
5.2.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标书代写
5.2.7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2.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标书代写
5.2.9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以行贿手段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标书代写
5.2.10投标文件未编制施工方案及应急措施,或施工方案及应急措施不符合《**北站汽车安检系统更换放射源及局部功能升级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施工期间不能影响现场滚装运输安检作业需要)标书代写
5.2.11 投标人没有到现场踏勘的;
5.3****小组确定。
6、合同
****公司大修合同《设备修理合同》示范文本,具体见附件4:《**北站汽车安检系统更换放射源及局部功能升级项目合同》
7、采购文件的获取标书代写
7.1自行到《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下载获取。
7.2响应人获取了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参加本项目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单一来源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标书代写
8、响应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8.1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4 日 09:00 时前,响应文件密封送至 ****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535-****037 。标书代写
8.2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8.3邮编:26400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10、附件:
附件1:**北站汽车安检系统更换放射源及局部功能升级项目技术规格书
附件2:投标函
附件3:投标报价汇总表及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附件4:**北站汽车安检系统更换放射源及局部功能升级项目合同
附件1:
**北站汽车安检系统更换放射源及局部功能升级项目技术规格书
1.项目名称:**北站汽车安检系统更换放射源及局部功能升级
2.项目地点:**北站(**市**区环海路86号)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硬件升级
3.1.1放射源
更换一枚300居里的钴-60放射源,用以提升射线的穿透能力,增强图像的质量和清晰度。
3.1.2新增一套车辆底盘安全检查系统
为解决车辆底盘检查需要,在安检通道车辆行驶的地面安装一个视频监控摄像头和辅助灯光照明设备,对所有进入安检通道的车辆进行车辆底盘摄像,从而生成底盘图像进行安全检查并留存备查。
3.1.3新增一块车辆分流LED大屏及控制系统
通过 LED 显示屏告知司机车辆测量后的长宽高等信息,并对车辆可否进入安检通道进行精确分流导示。
3.1.4新增车牌号自动识别系统
通过新增车牌识别系统,以车辆车牌号为检索号,自动读取司机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填报车载货物申报信息,取消闸口检入作业环节,通过车牌信息,引导待检车辆驶入安检通道。考虑特殊情况,在闸口检入室内保留检入设备,用于应急操作。
3.1.5更换主控台
提升主控台的实用性和美观性,便于工作人员操控设备。
3.1.6新增一台服务器
安检系统升级后,安检系统与票务系统的数据交互频繁,原有服务器的性能已经无法满足实际需要,但原有服务器保留作为备用机使用。
3.1.7新增3个道闸
控制被检车辆行进的节奏并引导司机将车辆停放到合适的位置。安放位置为地磅入口、地磅出口、安检通道入口。
3.1.8增加验出站一套
验出站新增加一套验出必需设备,负责核对司机证件登记等信息,承担原检入站相关功能,确认并保存汽车安检信息,打印安检单等。
3.1.9验出站新增电子签字屏、高拍仪
实现实名认证以及司机对电子安检单的签字确认。
3.2软件升级
3.2.1主控系统软件的开发
实现对车牌号信息的读取,控制 LED 大屏信息的自动显示,控制语音的智能提示,控制道闸的自动工作,集成车辆底盘检查功能等,车辆底盘图片独立显示,分屏显示。
3.2.2检入验出软件的开发
实现安检系统各软件的数据融合与交互,实现图像数据的自动分配,实现电子安检单所需数据的整合,实现司机信息,货物申报信息的自动读取,实现底盘安检数据的集成,实现数据库数据的分析和使用。
3.2.3售票系统接口的开发
实现车辆安检系统与售票系统的数据衔接,确保数据交互的及时性,准确性,并实现电子安检单的功能。当网络出现异常时,自动备份,当网络恢复正常后,数据将自动发送,并实现数据查询,数据核验等功能。
3.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3.1条至3.2条内容,包工包料。
4.质保期:
**北站汽车安检系统更换放射源及局部功能升级项目完工,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24个月。对于在质保期内出现的故障,经双方共同确认,系中标方责任导致的,中标方应无偿给予维修。
5.费用支付方式:
5.1 项目按双方协商形式进行付款,以合同约定为准。
5.2 结算支付前,投标人必须上报所有技术、经济资料,并经审核合格。
5.3 按合同的约定办理支付、结算。投标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要求:标书代写
6.1投标人资质要求: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和施工经验(附施工资质、2020年以来的业绩具体证明资料),信誉、安全、质量好;具有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服务能力。
6.2投标单位对项目进行报价,报价之前必须现场进行数据测量与采集,并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应急措施,否则按废标处理。
6.3投标单位必须将本技术规格书及投标文件****公司综合管理部。收件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35-****037。标书代写
7.工期要求:
7.1**北站汽车安检系统更换放射源及局部功能升级项目须在5个月内完成。开始实施日期以双方合同签字生效为准;竣工日期以投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因投标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每天按中标价的百分之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8.质量要求:
8.1项目质量要求:
8.1.1项目实施须符合通用基础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2018);国家标准GB/T 19211-2017《货运集装箱检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1223-2015《车辆安全检查系统技术要求》、GB/T 21268-2007《机动车安检设备通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 第 2 部分:组合移动式检查》(HS/T 67.2-2021)、《**设施保安设备设施配置及技术要求》(JT/T 844-2012)的要求。
8.1.2车辆地盘扫描,防护能力可以实现防水、防尘、防潮、防霜、防雾、抗碾压,防护等级一般为 IP68,工作温度为- 40℃~+70℃。线缆钢管防护。
8.1.3 LED大屏:符合国家标准:GB/T 24461-2021《LED 显示屏通用规范》、GB 50524-2010《LED 显示屏工程技术规范》;行业标准:SJ/T 11281-2017《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测试方法》;国际标准:IEC 62715《LED 模块和 LED 显示屏安全规范》、EN 12966《户外显示设备通用要求》。LED屏立柱, 配套GVMS-P4RGB-11632,直径219mm,高2000mm,重防腐。
8.1.4车牌识别系统:符合国家标准:GB/T 21255-2007《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车牌信息加密传输(HTTPS/TLS 1.2),本地存储加密(AES-256),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行业标准:GA/T 497-2016《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道闸安全防护:具备遇阻反弹(阻力≤50N)、红外对射防砸、地感检测功能,避免夹伤车辆 / 行人。
8.2**北站滚装运输车辆安检系统的元件安装要求符合GB/T 16895.21-2020 低压电气装置的相关标准;机柜要符合GB/T 3047-2017、GB/T 15604-2018和YD/T 1437-2006的相关要求。
8.3项目完工验收前,必须经中标人自验自评后进行。
8.4项目竣工前 3 天,中标人应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及竣工资料,其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并满足存档要求。
8.5中标人对按照约定自行组织采购的工程材料质量负责,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全部材料必须有质保单或出厂检验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复测合格,主材质量需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使用。
9.滚装货车安检作业流程:9.1车辆车牌信息的自动核验
车辆行驶到第一个道闸处,触发地感线圈后自动启动车牌识别系统。当车辆信息与车辆提前申报的信息比对一致后,道杆抬起,车辆向前行驶并停放到地磅上,安检系统自动依次完成车辆重量以及长宽高尺寸的测量。
9.2车辆安检方式的自动分流
车辆在完成各种数据的自动采集后,系统依据提前设定的分流机制,通过 LED 大屏幕来告知司机是将车辆驶入安检通道还是将车辆驶入人工检查通道。
9.2.1机检车辆流程
车辆行驶到安检通道入口后,车牌识别系统自动识别,确认车辆属于机检类型将抬杆,司机将车辆驶入安检通道内并停放到合适位置,司机关闭发动机后下车并离开安检通道在通道出口外等候,机检结束后等待图像分析员的指令,确认合格后放行。
9.2.2人检车辆流程
车辆根据大屏指示,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人工安检通道;****公司人工安检标准执行。
9.3疑问复核处置
图像分析员发现车辆****公司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复查。
10.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0.1在施工前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完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避免行车、消防、设备等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责任事故,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10.2对工程中涉及的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施工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均由投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11.**北站滚装运输车辆安检系统技术改造主要清单
| **北滚装运输车辆安检系统技术改造主要清单 |
||||||
| 设备/软件名称 |
系统分项 |
规格型号 |
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伽玛射线探伤机 |
YG-60BS,放射源出厂活度:300居里 (+10%, -10%) |
套 |
1 |
乙方提供新放射源的运输及现场的安装、调试;旧放射源的回收运输以及贮存服务 |
||
| 车辆底盘检查系统 |
UF3000,带有4颗单体密封LED面光源 |
套 |
1 |
乙方提供设备的包装运输、安装土建、设备调试、现场培训 |
||
| 安检系统硬件 |
道闸 |
智能道闸 HN5401-ZD 6 米伸缩杆,直流无刷电机, 24V 供电;雷达防砸;支持断电手动抬杆开闸;开关闸时间准确同步;提供学习型遥控器,便于现场对码,遥控 距离≥30m;支持连续过车时闸杆常开功能;支持上电自检关闸功能。 |
宇视 |
个 |
3 |
|
| LED屏 |
户外P4全彩LED屏,显示尺寸2.56*1.6,IP65,重防腐,抗12级风,户外防水框架,防水背板 ,防水胶条等,电子屏立柱(高4米,下挖2米),埋地笼,焊接立柱,挖机,吊装。线缆钢管防护。 |
套 |
1 |
|||
| 车号抓拍相机 |
DS-TCG305-E,300万高清红外摄像机,内置两颗补光灯,智能识别算法,3.1-6MM 电动变焦镜头多种触发模式,传感类型:CMOS, 图像格式:JPEG,支持协议:TCP/IP,电源供应:AC100-240V,产品镜头:3.1-6mm,产品帧率:25fps,通用功能:密码保护等,产品功耗:22W MAX,自动光圈:DC 驱动,智能识别:多种方式通讯接口:10M/100M 等,防护等级:IP67,带安装立杆、万向节、线管。 |
海康 |
套 |
2 |
||
| 服务器主机 |
联想2U机架式服务器,SR650,4208 8核16线程2.1G, 32G内存丨2×4T SATA硬盘丨RAID1磁盘阵列 |
联想 |
台 |
1 |
||
| 服务器操作系统 |
windows server 2022 标准版 |
套 |
1 |
|||
| 服务器数据库 |
sql server2019 64位标准版 |
套 |
1 |
|||
| 主控台 |
功能定制,2 联设计,总尺寸500*1000*750mm |
个 |
1 |
|||
| 显示器 |
联想,24寸,2K超清,180HZ高刷新率 |
联想 |
个 |
6 |
||
| 显示器支架 |
一拖二或一拖三 |
联想 |
个 |
3 |
||
| 电脑主机 |
联想,天逸510S 电脑主机(酷睿14代i5-14400 32G 1TB SSD win11) |
联想 |
个 |
3 |
||
| 网线 |
超五类,双绞线,300米 |
安普 |
捆 |
1 |
||
| 电缆 |
国标阻燃电源线 RVV3*1, ,250米 |
正泰 |
捆 |
1 |
||
| 交换机 |
TP-LINK,千兆工业以太网交换机 |
台 |
1 |
|||
| 电子签字屏 |
ESP370U,支持二次开发 |
汉王 |
个 |
2 |
||
| 高拍仪 |
Q1800,1800万像素,A3 |
** |
个 |
2 |
||
| 地感线圈车辆检测 |
PD132,自动感应 |
个 |
2 |
|||
| 机柜 |
1.8米标准服务器网络机柜 |
个 |
1 |
|||
| 软件系统 |
主控软件系统的开发 |
实现对车牌号信息的读取,控制 LED 大屏信息的自动显示,控制语音的智能提示,控制道杆的自动工作,集成车辆底盘检查功能等。 |
套 |
1 |
||
| 检入验出软件地开发 |
实现安检系统各软件的数据融合与交互,实现图像数据的自动分配,实现了电子安检单所需数据的整合,实现司机信息,货物申报信息的自动取,实现底盘安检数据的集成,现数据库数据的分析和使用。 |
套 |
1 |
|||
| 售票系统接口地开发 |
实现车辆安检系统与售票系统的数据衔接,确保数据交互的及时性,准确性。当网络出现异常时,自动备份,当网络恢复正常后,数据将自动发送,并实现数据查询,数据核验等功能。 |
套 |
1 |
|||
附件2: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 %)的投标报价承包上述工程,同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
2.我方己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我方自愿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容易造成误解事项的权利。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即在 天(日历天)内竣工。工程质量达到 的要求。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服从贵方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6.一旦我方中标,贵单位的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内容。标书代写
7.我方承诺:我方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手机:
通讯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报价汇总表
| 投标单位 |
||||
| 投标单位资质 |
||||
| 工程名称 |
||||
| 招标报价 |
含税报价 |
增值税税率 |
||
| 不含税报价 |
||||
| 工程质量等级 |
保证达到 |
|||
| 工期 |
日历天 |
|||
| 备注 |
并按“**北站滚装运输车辆安检系统技术改造主要清单”逐项报价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手机:
年 月 日
附件4: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甲 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乙 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签订日期: 2025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维修服务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 本着自愿、平等和诚信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维修内容及范围
(一)放射源:更换一枚300居里的钴-60放射源,用以提升射线的穿透能力,增强图像的质量和清晰度。
(二)新增一套车辆底盘安全检查系统:为解决车辆底盘检查需要,在安检通道车辆行驶的地面安装一个视频监控摄像头和辅助灯光照明设备,对所有进入安检通道的车辆进行车辆底盘摄像,从而生成底盘图像进行安全检查并留存备查
(三)新增一块车辆分流LED大屏及控制系统:通过 LED 显示屏告知司机车辆测量后的长宽高等信息,并对车辆可否进入安检通道进行精确分流导示。
(四)新增车牌号自动识别系统:通过新增车牌识别系统,以车辆车牌号为检索号,自动读取司机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填报车载货物申报信息,这样可取消闸口检入作业员岗位以及安检通道入口刷卡引导员,通过车牌信息,引导待检车辆驶入安检通道。考虑特殊情况,在闸口检入室内保留检入设备,用于应急操作。
(五)更换主控台:提升主控台的实用性和美观性,便于工作人员操控设备。
(六)新增一台服务器:安检系统升级后,安检系统与票务系统的数据交互频繁,原有服务器的性能已经无法满足实际需要,但原有服务器可临时保留作为备用机来使用。
(七)新增3个道闸:控制被检车辆行进的节奏并引导司机将车辆停放到合适的位置。
(八)增加验出站一套:新增加必需设备,负责核对司机证件登记等信息,承担原检入站相关功能,确认并保存汽车安检信息,打印安检单等。
(九)新增高拍仪以及电子签字屏:实现实名认证以及司机对电子安检单的签字确认。
(十)主控系统开发:实现对车牌号信息的读取,控制 LED 大屏信息的自动显示,控制语音的智能提示,控制道杆的自动工作,集成车辆底盘检查功能等。
(十一)检入验出软件开发:实现安检系统各软件的数据融合与交互,实现图像数据的自动分配,实现了电子安检单所需数据的整合,实现司机信息,货物申报信息的自动读取,实现底盘安检数据的集成,实现数据库数据的分析和使用。
(十二)售票系统接口开发:实现车辆安检系统与售票系统的数据衔接,确保数据交互的及时性,准确性,当网络出现异常时,自动备份,当网络恢复正常后,数据将自动发送,并实现数据查询,数据核验等功能。
第二条 设备维修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北站滚装运输车辆安检系统技术维修后,恢复汽车安检正常使用,符合甲方的需求。
2.**北站滚装运输车辆安检系统技术改造电气元件符合国家标准GB19517-2023、GB/T 5226.1-2019机械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各类电气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电缆符合国家标准GB/T 19666-2005、GB/T 9330-2008和GB/T 5023-2006的相关要求;接线箱符合GB 7251.1-2013,外壳防护等级IP5符合GB/T 4208-2017。
3.现场电控柜、扫描设备做好密封防护,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所有连接线缆中途不得接线,电缆与传感器电缆相连部位需要配有防雨防腐接线盒,采用端子连接,不准电缆线直接连接。
4.项目完工验收前,必须经乙方自验自评后进行。
5.项目竣工前 3 天,乙方应提交竣工资料(包含图纸、所有元件明细、设备使用说明书),其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并满足存档要求。
6.乙方按照约定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材料质量负责,必须满足原有设计和规范要求。全部材料必须有质保单或出厂检验合格证,材料质量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安装要求符合国家GB/T 16895.21-2020低压电气装置的相关标准,拆除外部设备时要先断电源,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行拆除,同时拆下的所有****公司。
7.**北站滚装运输车辆安检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完工验收合格,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24个月。对于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设备问题及故障,经双方共同确认,系乙方责任造成的,乙方应无偿给予维修;乙方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专业人员须3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费用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乙方应负责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设备维修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确定采用现场维修方式:
1.乙方应派出足够的、业务熟练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维修。
2.在维修调试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指派一名本方技术人员,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工作。
3.维修范围内报废材料的处理方式:
在维修期内涉及的报废材料,除放射源外,全部交由甲方保管,并由甲方统一办理报废物资手续。
4.维修计划:
在本次设备维修开始前5日内,乙方应提供本次设备维修计划,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5.培训计划:
乙方应在本次设备维修开始前,提供所有参加维修工作人员安全培训记录,记录交由甲方保存。
6.现场指定联系人: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第四条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结算方式
(一)本合同总价款,经双方协商确定采用以下第 1 种结算方式。
1.固定总价。设备维修费用总价(含增值税)大写: (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 元,税率 %,增值税 元。本合同总金额包括维修费、配件费、检测费、环评费等全部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及食宿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组成明细见双方签认的维修结算清单。
2.据实结算。由于维修配件数量及型号具有不确定性,合同最终金额以实际发生且双方签认的金额为准。
3.其他方式: 。
(二)支付方式: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 种支付方式:
1.乙方交付设备后,向甲方提供有甲方签字的“维修结算清单”(明确设备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等)和合法有效的服务费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上述材料并核实无误后,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
2.乙方交付设备后,向甲方提供有甲方签字的“维修结算清单”(明确设备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等)和合法有效的服务费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上述材料并核实无误后,将合同费用总额的 %,计 元以 方式支付乙方;剩余部分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 日支付乙方。
3.其他支付方式: 。
(三)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地址:
电 话: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四)发票约定
1.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
2.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 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
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或发票联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第六条 设备的验收
(一)验收标准:乙方对设备维修后,应使设备符合国家及合同约定的维修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二)验收
1.配件的验收
(1)配件送达现场后,双方应共同对配件的数量、型号规格等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进行验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若乙方所供配件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在___日内予以更换。若乙方未能在____日内更换符合约定的设备配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维修结束后,双方应对实际发生的设备配件数量进行核对,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如采取据实结算方式,则配件费用应以实际发生的维修配件数量为准结算。
2.设备调试验收。乙方在设备调试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并向甲方提供书面调试结果报告。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签字确认,视为故障已被修复。
3.其他验收: 。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支付维修费用。
(二)根据设备维修的需要配合乙方的维修工作。
(三)按合同约定验收设备。
(四)验收设备时发现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五)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重新计算,并在乙方弥补前拒绝进行维修结算。
(六)有权要求乙方将维修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身份证明、岗位任职资格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甲方备案。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须具备本合同设备维修的相应资质,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设备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三)应保证维修所用配件是同品牌原装正品。如确需使用非同一品牌原装正品或旧配件的,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保证配件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四)应严格执行双方约定的各项工时费、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配件、维修质量、服务承诺等的检查。
(五)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修复的设备交付甲方验收使用。如遇不能按时完成修复或办理交接时,乙方应在规定时限届满前至少 48 小时以书面形式将延时理由、预计延时期限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时,甲方同意的,则时限相应**;甲方不同意的,按照乙方逾期交付处理。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设备维修服务工作转包或分包。
(七)对于因乙方人员的过错或乙方提供的配件质量问题引起的设备故障,乙方应当负责免费维修,并承担相应损失。
(八)乙方人员在甲方单位提供维修服务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出入检查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九)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业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提供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或支付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参加甲方工作人员的婚丧喜庆等活动,向甲方工作人员家庭成员及亲属赠送礼金、礼品。对于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举报,配合甲方对与乙方有业务联系的甲方工作人员廉洁合规情况调查,提供相关交易记录、文件、公文及其他证据材料。举报电话: 。
第九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并符合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二)配件更换后的质保期为24个月,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计算。
(三)设备修复后,对于该设备的同一故障以及与故障密切相关的其他质量问题质保期为 24 个月,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计算。
(四)质保期内,乙方承诺,当设备维修(更换)配件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工作人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调试或更换。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请第三方对设备进行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五)质保期内,因乙方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设备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同时,对维修或更换的配件,从返修竣工后甲方验收确认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六)设备因同一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联系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达到相应质量标准,同时承担相应费用及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乙方逾期交付维修设备的,从应交付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逾期交付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送修设备,并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不能按时修竣或办理交接时,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延时理由、预计延时期限通知甲方的,按合同总金额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无故逾期支付乙方维修费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自催款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自催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支付期限****银行****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所拖欠款项的利息损失。
(五)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 5 %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乙方履行合同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铁路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等裁决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等。
(七)乙方提供服务未达甲方要求标准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5 %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付或设备损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九)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行贿,或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向乙方索贿,或乙方不配合甲方对与乙方有业务联系的甲方工作人员廉洁合规情况调查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额 1 % 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因违约方行为造成守约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四)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自催款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届满后逾期 日仍未支付合同价款的。
2.其他情形: 。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经乙方维修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达 次及以上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全新、非原厂配件的。
4.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设备配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设备发生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的。
6.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或丧失履行本合同合法资质的。
7.其他情形: 。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足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等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仲裁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件送达。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市**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3.****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需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三)因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交通费、采取财产保全的费用、公证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一)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对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三)乙方对甲方送修的设备不享有留置权。
(四)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五)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本合同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七)本合同所列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八)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九)其他约定: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甲方名称)与 (乙方名称)设备维修服务合同(合同编号 )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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