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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0-24
| 项目名称 |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市新湾镇沅南路46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胜 |
| 联系人 | 张立平 | 联系电话 | 151****183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5 | 环保投资(万元) | 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1-24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台宽腾RayNova DRsc4型DR机,属于Ⅲ类射线装置。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我单位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号令,2008年修正)关于使用射线装置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采取了以下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的污染防治措施:(1)设****领导小组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2)从事射线装置工作的辐射工作人员应取得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证书,做到持证上岗;(3)有健全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台账管理制度、培训计划等,确保从制度上加强辐射安全管理;(4)单位辐射从业人员做好个人剂量监测与健康体检报告,并按要求存档;(5)严格按许可内容与范围进行使用或销售,不超许可内容与范围经营;(6)制定切实可行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 ||
| 承诺:**** 张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胜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