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4年度(第二批)**桥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4年度(第二批)**桥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4年度(第二批)**桥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施工标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 | ||||||||||||||||||||||||||||||||||||||||||||||||||||||||||||||||||||||||||||||||||||||
| 工程类型 | 水利 | ||||||||||||||||||||||||||||||||||||||||||||||||||||||||||||||||||||||||||||||||||||||||
| 公告信息 | ****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4年度(第二批)**桥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施工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经济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4年度(第二批)**桥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开发区管理****区管委****经济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4年度(第二批)**桥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批文号为常经发数[2025]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4年度(第二批)**桥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桥镇**村、**村、省庄村。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1.实施**堂引水河水系连通工程2.****排涝站进行提升改造3.对省庄浜(薛巷电讯厂区段)进行整治。总投资金额243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招标范围:1.实施**堂引水河水系连通工程,长约6.45公里:土方开挖约3.5万立方米,清淤疏浚约6万立方米,岸坡清杂约2万平方米,**仿木制护岸约1585米,**木桩护岸约330米等;2.****排涝站进行提升改造,**1座设计流量为2.0m/s的泵站;3.对省庄浜(薛巷电讯厂区段)进行整治,长约130米清淤疏浚约2500立方米等。 2.3.2对应投资金额:153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186日历天。工程计划2025年11月26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26年5月30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其中水下工程2026年4月30日前完工)。 2.5工程级别:工程等别为IV等,其中泵站工程等别为Ⅲ等。 2.6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无在建工程,须由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本人签名)。(拟派一级建造师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或合同完工验收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为准,若无以上证明材料,则视为有在建工程。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格式自拟,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必须由本企业为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提供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②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否决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从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18日9时30分(**时间,下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为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内完成如下工作:标书代写 4.1.1本标段为“**市工程交易系统 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公告),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标书代写 4.2下载招标文件 4.2.1投标人可以登录“**市工程交易系统7.0”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标文件购买费为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8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2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详见**市公共**交易网-交易指南中“**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电子标服务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工程交易系统7.0”。 5.2.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主页右侧“水利工程”-“开标直播”。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J=(A×60%+B×20%+C×20%)×K 7.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65分;施工组织设计:33分;业绩: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值(计算过程及结果均采用两位小数)。具体办法如下:
注: (1)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编****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2)本项目实行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方式,必须符合暗标编制规范,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暗标编制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说明: 每个技术标评委对技术标各章节(暗标)独立评审并记名打分,技术标各章节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技术标各章节(暗标)评分完成后,由电子评标系统汇总得出各投标文件技术标得分。 (3****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综合评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随机抽取确定。 (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其他内容 8.1相关平台网站及技术服务联系方式: 8.1.1“**市工程交易系统7.0” 平台技术支持:国泰****公司,客服电话:****980000、0519-****8123。 8.1.2“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主页右侧。 平台技术支持:国泰****公司,客服电话:****980000、0519-****8123。 8.1.3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用于投标人办理或更新 CA 证书)。 8.1.4本项目监督部门:****开发区****工作局,联系方式:0519-****9815。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地 址:**市**区**桥镇华喜路1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9-****179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顺园路15号办公楼4楼 联系人:潘红 联系电话:0519-****5899 2025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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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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