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山市江源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吉林-白山-江源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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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5666798/2025-05272 分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24日
标 题: ****关于****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发改审批[2025] 15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24日

**发改审批[2025] 15号

****关于**市

****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净水[2025]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设****公司《****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中设审字[2025] 26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市广****公司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关于****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审批[2024] 14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

二、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更新一批技术先进、高能效比、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处理厂智能化水**自动化控制能力,实现对污水处理流程的实时监控和精准控制,****处理厂运行维护成本,真正的做到提质增效,节约能耗,减少碳排放。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处理厂进行更新改造,对于污水污泥处理工艺及单体内设备更新,更新工艺设备366套,电气设备364套,**一座中途提升泵池、深度处理池、空压机房。

(二)建设内容:更换厂区老旧阀门和流量计,更换粗格栅间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间及沉砂池、鼓风机房、二沉池及配水井、紫外线消毒间、污泥泵房、厂区排水泵房、污泥脱水系统的工艺及电气设备。为保障出水水质,更新深度处理系统,建设中途提升泵池7.75m×10.7m×6m,活性砂滤池27m×15.3m×7.2m,空压机房6.0m×8.4m。

四、主要技术标准

满足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处理厂出水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水厂运行更加稳定,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处理厂运行能耗,达到“节能降碳”的目的。

五、建设地点

**市**区孙家堡子街道****处理厂内。

六、建设期限

24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401.56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八、相关要求

(一)**市******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市******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市******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在项目资金渠道未落实之前,请审慎决策,避免造成单位隐性债务。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项目

总概算表

(此页无正文)

****

2025年10月24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改革局****办公室2025年10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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