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检院关于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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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检院关于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4 13:46:00

****组织部、****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202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4〕1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对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市历**经十东路31000号****1号楼320室

可乘坐300、303、305、306、311、K176、K181、K182、K183、K220、K301、K927、BRT-971路公交车到山青院站(**),下车后东行500米左右右转,进入园区直行。

二、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网上报名)免冠照片2张(背面须标注姓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同一页面)。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应聘的,****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提供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的承诺,详见附件1。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国内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作出在考察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详见附件2。

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在考察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详见附件2。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6.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各1份。

7.本人签字确认的《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统计表》,详见附件3。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相关事宜。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个人放弃声明

截至2025年10月27日16:30,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务必于2025年10月27日16:30前将《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声明》(本人手写签名)(见附件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手写签名并注明仅用于放弃****面试资格)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lzyb@sdqi.****.cn,同时将原件寄送以下地址:**省**市历**经十东路31000号****党群工作部,邮编250102。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在职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须签订《按时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声明》,详见附件5,并在考察阶段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未如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2.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http://www.****.cn/)关于公开招聘的有关通知,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个人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及时与****联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等影响招聘结果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019

附件: 1.按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声明

2.按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声明

3.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统计表

4.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声明

5.按时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声明

****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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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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