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工作站(川口站)设施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工作站(川口站)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大学****工作站(川口站)设施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谈判公告2025年10月1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25年10月23日10时00分
谈判地点:******办事处
谈判小组:张金铃、左帅波、颜慧敏
五、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火炬路7****广场1层1-2区
联系人:方世元
联系电话:158****6265
项目成交金额:221800.00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八、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2****7828
地址:**市川口乡横渠村
代理机构:****
公司地址:河****花园路122号3号楼3层307号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132****9759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她,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